槟榔致癌!席卷全国的舆论风暴是怎样刮起来的?

2019-02-27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
  (二)网民主要观点

  1.分享槟榔致病经历

  @卧底凌凌漆:作为一名口腔癌患者,我不吃槟榔,但在医院看到很多吃槟榔的病友!

  @青峦浮尘:自身经历,去年夏天感觉张口困难、口腔黏膜变白,戒掉槟榔几个月后,张口从两指半变成三指有余。希望大家少嚼槟榔,引以为戒!

  2.以编段子等形式呼吁不要吃槟榔

  @丁香园:槟榔加烟,肿瘤无边。

  @夕时项羽虞美人:告诉你这东西不能吃会死人你还要吃,还说别人没给你自由的权利。

  @时间是鸨妇的舌:作为一名口腔医学生(我认为),嚼槟榔和口腔癌的关系非常密切。

  3.认为吃槟榔不至于致癌

  @喜欢独身不想结婚:我特别喜欢吃槟榔,但会控制在一天两到三包的量,也没啥口腔毛病。可能还是和人的体质有关。

  4.关注戒掉槟榔的办法

  @dadan2:吃槟榔说到底是嚼榕榔的汁液,做成饮料上瘾时在舌头上喷一点解馋,不就能去害化处理吗?

  @劉先生0902:嚼七八年槟榔了,一直戒不掉,谁有戒槟榔替代品推荐或者其他法子戒掉?

  (三)专家观点

  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所律师庞彦燕:“返老还童”的广告语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广告法中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槟榔不是保健食品,更不应该对其功效有任何保证。如果企业不能用科学报告证明槟榔具有返老还童的效果,就不能播出该广告语。电视节目在选择槟榔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也应承担相关责任,首先要审核广告语的真实性,其次不能过度夸大产品功效。在选择广告方合作时,也需要思考社会影响,尤其是受众群体含青少年的娱乐节目,在选择播出槟榔广告时要十分谨慎,谨防给观众带来误导,从而造成健康隐患。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广播电视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长期为槟榔做广告,一些主持人和明星为槟榔代言,极为不当。现在高铁、地铁、公共交通站台、电梯、楼道等公共载体也大肆为槟榔做广告。为陋习和有害健康的产业做广告,招致质疑和批评是必然的。

舆情观察      

        槟榔致癌长期受到人们关注,从2013年槟榔王国中的割脸人舆情事件、2018年“口腔癌45人中44人长期大量嚼槟榔”舆情事件、湖南卫视春晚连续两年被槟榔企业冠名引发的舆论,到此次的千亿“软性毒品”槟榔和正在上瘾的6000万中国人舆情事件,其舆情也一次次被堆积、加温,成为我国食品安全舆情“大河”的中的一部分。

  此次槟榔致癌事件之所受到舆论关注,其根本原因主要有,一是槟榔不但可能造成致癌、毁容,而且已形成了一个关乎6000万人这样庞大食用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二是因为具有如此大健康安全风险的食品不但未受到有关部门有效监管,而且被一些地方部门当支柱产业发展形成千亿产业、被一些被媒体大肆宣传甚至卫视春晚冠名,对我国食品安全造成了长期的、全社会的破坏。三是人们继续把槟榔与亿计食用者的香烟关联、对比。

  槟榔虽是一个愿吃一个愿卖,但舆论声讨声几乎全指向了槟榔企业、媒体及宣传部门、发展槟榔的地方政府等。

  对于槟榔企业来讲,舆论主要质疑其生产的槟榔致病性、巨大的利润与极低的缴税,虽并未完全形成一面倒的声音、也未重点针对具体某个企业,但未能重视槟榔“致病”的风险,大肆推广导致企业发展可能受到“遏制”,需警惕舆论一面倒、激进言辞和针对具体企业的声音,应对上要做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在销售推广上做好“槟榔虽爽、不宜贪吃”等类似有关槟榔危害提醒标识。

  对于媒体及宣传部门来讲,舆论主要认为媒体特别是官方主流媒体不应对其宣传,春晚冠名、虚假宣传更是不应该。媒体大肆宣传不但使槟榔舆情大量扩散,又使媒体及宣传部门承受槟榔的负面舆情。媒体及宣传部门的广告风险监管意识不到位,需对槟榔的类似广告进行一些限制。

  对于地方政府来讲,舆论虽未明显针对,但槟榔的致癌等问题,易造成槟榔产业不稳定甚至萎缩、食用槟榔的社会群体恐慌,应做好产业发展的经济风险、社会影响评估。此外,舆论将槟榔与香烟在常识普及、致害性警示等方面进行关联、对比,认为槟榔做得不够好,当地食品等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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