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跨省讨薪:不可“事情闹大才给钱”

2019-01-16 来源: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阅读背景

  2018年12月21日,有湖南衡阳祁东县居民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日前有多名当地农民工前往位于山东泰安市宁阳县的中建八局项目部讨要工资,在未拿到钱后现场阻工,8人被当地派出所带走并行政拘留。当地警方证实了这一消息,引起公众关注。

舆情脉络

  据媒体报道,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董梁高速宁梁段工程后,又将该段中部分施工劳务分包给湖南省祁东县广通劳务建筑公司。2018年8月,双方因纠纷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关于广通公司退场的遗留问题,双方并没有解决。

  其中一名农民工告诉记者,中建八局项目部与他们约定工程款结清的日期是12月13日。然而,随着12月13日的临近,多个小包工头再次催促支付工资,但是对方称暂时无法支付。

  12月19日,工人们再次找到中建八局项目部。据其中一名包工头介绍,他们依旧没有收到付款的肯定答复,随后去了之前做事的工地现场,并将一辆大车堵在了工地出入口,拉下工地的电闸。当日下午,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据悉,在警方到达之前,农民工已经将车辆移开。在派出所民警到达之后了解情况,农民工依旧僵持在现场,不愿离开。在僵持了数个小时之后,增援警力赶到,打算强制带离现场农民工。

  当日,事发地所属的宁阳县公安局葛石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确实已经行政拘留8人,拘留时间不等,原因就是这些工人将车辆、凳子等堵在工地门口,并拉闸断电。民警到场后做工作没有做通,就采取了相关措施。对于反映的民警在将民工带离现场时有打人行为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这一情况。

  面对质疑,中建八局董梁高速宁梁段项目部合约部负责人表示,湖南省祁东县广通劳务建筑公司是在2017年11月左右进场,2018年8月左右退场。在此期间,该公司都是按照该工程队负责人所提供的民工工资表进行支付,目前已经支付工程款600多万元,只剩下4万元尾款没有支付。

  关于包工头所称项目部拖欠款项,实际上是指的该工程队所购买的设备款项。2018年8月,由于对该施工队施工进度不满意,项目部决定让他们退场,并决定收购他们之前采购的机械设备。“实际是他们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就要用这笔资金来支付。但像我们这种央企,购买固定资产是有流程的。”该负责人说,他们此前向农民工解释,会将这笔钱在元旦后春节前付清。

  12月24日,大众网刊发题为《湖南农民工山东讨薪:8人工资得到解决 正准备返乡》的文章表示,网上报道“8名湖南农民工前往山东讨薪受阻,现场阻工后被拘”一事后,宁阳县高度重视,安排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宁阳县已协调中建八局将剩余工程尾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正在兑付中,8名农民工正准备返乡。

舆情反馈

  华声在线:农民工讨薪被拘是堂法制课

  企业相关负责人说,关于项目部拖欠款项,实际上是指该工程队所购买的设备款项。2018年8月,由于对该施工队施工进度不满意,项目部决定让他们退场,并决定收购他们之前采购的机械设备。这种说法的真伪,当然有待进一步证实。但如果属实,实际上是包工头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听信其一面之词,便随其到项目部讨要工资,不仅是找错了门,还明显有被当枪使之嫌。

  因为各方面原因,有关项目单位充当“老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在少数。但是另一方面,站在讨薪的农民工一方,必须引起注意的是,面对错综复杂的欠薪原因,不能用有色眼镜看社会,抱怨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不搞清楚自己的工资被卡在哪个环节,就贸然行事,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在一个法制文明的社会,无论向哪方讨薪,都得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这既是维权获胜的法宝,同时也是公民行事的底线。这样看来,这起农民工讨薪阻工被拘事件就是一堂法制课。在年关将近之际,更值得好好揣摩。

  光明网:权益维护应常态化

  为何最初中建八局先是报警拘留了8名农民工,而在事情“闹大”了以后,便积极迅速地解决了问题?这一起农名工讨薪事件解决了,其他的也能顺势解决吗?八局回应称,因未走完流程而不能给付设备款,导致工程队拖欠农民工工资,结果引发一系列问题。但此事在经由媒体报道后,八局虽未走完流程,却也能“垫付”。归根到底,还是媒体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关注以及所在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促使建设单位变通了“流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不是不能解决,而是因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8名湖南农民工讨薪的事件解决了,但年关将近,还有多少农民工的工资依旧遥遥无期,这恐怕是个问题。农民工的权益需要媒体,更需要全社会关注,但当农民工讨薪难年复一年地出现时,我们不能指望舆论一一关注,去促成相关事件的解决。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应是常态化机制,而非一时的焦点关注。

网民观点选摘

  @好大个丸子:付出劳动给予报酬天经地义,但是农民工要讨回薪水实在太难,维权成本太高。

  @玩玩旺旺:还是要找到拖欠工资的具体环节,厘清责任主体。

  @干细胞星人:如果没有关注,农民工走正常手续维权可能真的不容易。

  @宫人:都快过年了,该付的欠款要付,就算付不出,也该给一个准确的答复。

舆情观察

  春节将近,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辛苦一年,都渴望早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与此同时,“欠薪入刑”也已经实施7年,保障农民工权益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这一次,农民工还因为讨薪受阻并被拘留,引发不少争议。

  尽管事后已经证明,警方之所以拘留8名农民工是因为他们“不理性”的讨薪行为。而且,舆情产生后,宁阳县也协调了中建八局将剩余工程尾款支付。但是,经此一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再次引起了广泛讨论。

  一个建筑项目从甲方到乙方,再到大包、二包直至最底层的农民工,通常几易其手。农民工处于整个项目利益链条的末端。倘若讨薪的途径顺利些,想必没有哪个农民工愿意为了自己的辛苦钱“玩命”。

  事实上,早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就指出,要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可13年过去了,层层转包不仅未被禁止,分包流程甚至愈发复杂。此次事件中,到底哪一层承包商出了问题不给钱,大家各有说法,并没有交代清楚。最后,宁阳县协调中建八局支付了工程尾款,才将农民工的欠薪发下去。但是,这只能算是特事特办,不能算是正常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要彻底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下,还需给农民工建立畅通的维权渠道,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权益。倘若每一次维权都是“追回一只鸡,要杀一头牛”,既没法给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以法律震慑,也无法苛求农民工在讨薪时保持理性。

  基于此,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重视程度,切实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2016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面对众多农民工集体讨薪,警方应该向当地政府报告,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介入,至少应该让项目方出来说明情况。可是,从这起农民工跨省讨薪事件看,涉事警方和当地政府,对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没有足够重视;另一方面,农民工也要加强维权意识,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力求把自己的合法权益写进劳动合同。

  农民工远离家乡在外务工不易,地方有关部门不仅在表态上要关爱农民工,更要体现在行动上,真正地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能等到事情闹大了,出了舆情,才想着去解决,这样既寒了农民工的心,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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