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殴打老师:该不该为暴力喝彩?

2018-12-27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阅读背景

  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殴打,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事件迅速引起舆论热议,截至12月24日,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共监测到网络新闻4055条,报刊新闻74条,App文章5764篇,微信公众号文章12103篇,微博1910条。

舆情热点

  12月16日,一则题为《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及所配字幕显示,事发于洛阳市栾川县,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男子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让同伴在车旁持手机拍摄,然后一边扇老师嘴巴一边骂——“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以前你咋当的老师?”被打后,老师没有还手,仅是嘴里喏喏地说“对不起”。

  该视频迅速引起关注,相关话题在微博上引起广泛讨论。其中#20年后掌掴老师男子发声#阅读数高达2.6亿次。随着事件发酵,涉事各方陆续出面回应。

  16日晚,疑似打人男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的原因。称其今年33岁,打老师时既没喝酒也没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伤害。

  12月19日,被打老师所在学校栾川县实验中学校长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张某已在该校任教20多年,目前情绪不太稳定,但仍坚持上课。之后,常某自拍视频表示他和老师都有错,各占50%。事情发酵后,有十多个多年没联系的同学与他联系,愿意为他作证,证明张某林曾在课堂殴打他。

  12月20日下午,常某某因打人而被警方拘留。据栾川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栾川通报称,12月17日,该局接某中学教师张某(男,50岁,栾川县人)报案称,今年7月在栾川被他人殴打,并提供了相关视频。接报后,该局立即展开调查。12月20日11时20分,在杭州铁路警方的配合下,该局将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男,32岁,栾川县人)成功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21日,有媒体报道,栾川县雷湾村近150名村民联合签名说明情况,支持常某,签名材料中表示常某平时为人仗义正直、乐于助人,教师张某确实存在体罚行为。村民告诉记者,常某某几个月前殴打张某事出有因,现在其本人被警方控制,就算将来对簿公堂,签名的村民都愿意出庭作证。与此同时,常某的父亲告诉记者,21日上午栾川县警方已经下发了《拘留通知书》,但对于具体罪名,警方称“还在继续调查”。

  12月22日,澎湃新闻以《20年后拦路打老师,“其实我们都是受害者”》为题刊发文章,对这起当街打人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详细采访。随后,央视网、中国新闻网、《新京报》等媒体陆续转发,关于“20年后打老师”话题的讨论热度持续走高,舆情呈发展态势。

媒体观点

  《燕赵都市报》:两种暴力要不得

  常某某的说法是否属实,还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即便老师当年的暴力,为其留下了心理阴影,这起在街头公然上演的“20年后用耳光报答老师”的暴力戏码,丝毫也不应该被同情。诚然,20年前,老师殴打学生当然不应该。但这并不等于说20年后学生用耳光报复老师就因此有了正义。道理很简单,一方面,暴力伤人已经涉嫌违法;另一方面,如果要忆往昔,几乎大多数人都可能找到一位在学生时代给自己留下“阴影”的老师,如果都遵循这样的报复循环,岂不是每位老师都可能遭遇人身危险?所以,在此事上,首先要警惕因为反对老师教育学生,就为这种报复行为赋予正当性。

  澎湃新闻:点赞者别再助长暴力了

  很多网民觉得,如果事情属实,虽然打人在理性上欠考虑,但从情感上可以理解,甚至有人表示支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打得好”。一个法治社会,不允许这样的暴力行为。常某某固然要为自身的极端行为承担责任,那些在网上动辄高调点赞呐喊的人,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言语。其实,在生活中,这些人很少会效仿常某,因为他们清楚做了出格的事要承担什么后果。但他们在网上无节制地挑拨、鼓动,不利于社会公共话题的理性探讨,也加剧了崇尚暴力的氛围,不能不察。

网民评论选摘

  @开发哈密瓜:无论什么原因,打人都不对,要承担相应责任。

  @青牛踏浪:即便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常某某的行为确实违法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了就该受到惩罚。

  @月亮河:不可以让网络舆论绑架了法律。

  @那时的天很蓝:有时候老师对学生的伤害,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舆情观察

  当街打人,不管打的是谁,都涉嫌违法,被警方拘留毫无疑问。这起普通的打人事件之所以发酵至此,引起热议,是因为其背后还牵扯出了20年前老师殴打侮辱学生的历史。在部分网民看来,20年前被老师打,20年后打回去,常某某的行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甚至,还有150名乡亲联名写倡议书,担保“他是个好孩子”,称当街打老师情有可原。然而,这些支持常某打老师的网民,还需要厘清以下几点:

  首先,打人是犯法的,暴力不该被推崇,也不应被抹上“快意恩仇”的色彩。如果说昔日老师施暴极不可取,那么现在常某“以暴制当年之暴”同样是个错误。何况,该老师当年施暴仅是常某一面之词,目前尚未证实,盲目为其行为点赞,有违法治精神,也有损社会风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的侵犯人身权行为,都应受到治安处罚,可能面临“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常某的行为算不上“君子报仇”,不过是低劣的泄愤。如果常某所述为真,20年过去了,依旧很难释怀,这固然说明了老师体罚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之深。但是,常某作为一名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若真要维权,也应该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校方,或者大方地去找老师,让老师明白当年行为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要求赔礼道歉;而不是罔顾法律,以暴力宣泄情绪。

  部分网民和村民对常某的同情,是出于对羞辱性体罚的憎恶,他们不过是在支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复仇。但是,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常某这样20年后仍要找老师算账、打回去,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一幅社会图景?为常某的病态报复喝彩,只会给社会带来戾气,而不是正义。

  当然,为打人者“喝彩”的声音背后,还有体罚曾被奉为教学圭臬的粗鄙现实,以及由此带来的普遍性的师生矛盾。如今,师生关系、教师惩戒权已是社会热门话题,常某的事件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反思,而不是为暴力点赞。

  相较于过去,如今法律更加健全,但类似老师“体罚”“虐待”学生的案例仍旧存在。这背后既有师风师德的缺位,也有监管力量的缺失。

  基于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法律条款都能落地有声,为老师权力画出“红线”,确保学生权益;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及时为学生提供救济机制,确保学生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合理的维权渠道。

  此外,不管学生还是老师,都应该有法治意识。老师要尊重学生的权益,不可滥用“私刑”,学生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应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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