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警“膝盖锁喉”醉酒女子 官方回应缺乏“逻辑”难止争议

2018-12-14 来源:舆情管家

舆情概述

  12月9日,一微博名为“微信初秋”的网友发文指称,因执意查看纠纷案件监控视频,遭到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口岸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包括用电棍驱逐出监控室,按倒在长椅上用膝盖顶住头部等。

  据爆料视频显示,一女子躺在沙发上,一身穿制服的民警双腿压在该女子上半身位置。该女子在微博中称,迫于无奈,凌晨3时50分自行离开罗湖口岸派出所。凌晨5时许,该女子前去医院做了头部CT和左手大拇指关节X光检查,医院未进行验毒检查。

  12月9日23时41分,当事人在微博表示事情已得到解决,爆料微博已全部删除。

  12月11日,微博用户@7维视角 发布了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现场。

官方回复

  12月9日23时46分,罗湖警方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回应事件。

  2018年12月8日凌晨1时18分许,110接罗湖区某酒店报警称一名醉酒女子有纠纷需要处理。接警后,口岸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程某(女,23岁)酒后在酒店大堂休息,因怀疑被酒店保安员用手机拍照,双方发生口角纠纷,民警在现场调解未果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后经调解,双方解除误会自行离开。

  当日凌晨3时06分许,口岸所再次接到该酒店报警称:之前的醉酒女子来到酒店大堂称要查看监控录像。接警后,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前往监控室调取监控,并告知程某与其两位朋友,监控录像涉及他人隐私,要求其在外等候,待调取相关录像后再让其查看。程某不予理解,并推打民警,民警在警告无效后对其进行徒手约束,在控制过程中,程某激烈反抗并踢打民警,民警遂将其控制后带回派出所处理。

  罗湖分局有关部门对案件执法全过程正进行核查。目前,罗湖警方已主动联系程某,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当事人对此表示理解。罗湖警方真诚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进一步把握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舆论观点

  今日评论:勿单为执法而执法更应考虑执法效果

  警方执法,大多数情况下面对两种对象,一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另一种就是因为些许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的当事方。程姓女子因为醉酒在某酒店休息怀疑被保安拍照,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对于这类情况的处理,应该与抓捕犯罪嫌疑人区别对待,对类似人员应该多些耐心,多些解释。据说,女子被锁喉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后,罗湖警方已主动联系程某,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当事人已表示理解,罗湖警方也表示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如此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什么不好?

  海外网:舆论别总被带偏

  从录像上看,民警的行为确实有些粗暴,尤其是在对方是一名女性的情况下,更显不妥。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看:首先要先为民警说句话,任何一个人,在与别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动作都不会温柔到哪里去。民警不是武林大侠,作为普通人,不能要求他出手优雅,点到为止。只要他的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就不必过分苛责。

  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现在的民警都是在聚光灯下执法,其执法行为要经得起公众舆论的说三道四。罗湖公安在通报中称,民警的做法是在约束当事人。这个“约束”在公安机关的文件和法规中使用很多,但什么是“约束”,怎样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约束”,似乎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一个民警采用了过度手段“约束”,显然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

  警事V言:深圳警察暴力执法?来!看完这段视频再说话!

  长期以来,不少人总是习惯要求民警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这种来自于某些政客出于捞取政治资本的口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中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条文上,根本就找不到所谓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的依据,执法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这些人口口声声要求民警文明执法,为何从来不去要求嫌疑人文明犯法?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起被一些人恶意炒作所形成的负面舆论压力下,不少涉警自媒体主动站出来,理性、客观地分析该起案件,而执法的当事民警在事后也没有被切割,没有被甩锅,也彰显深圳警方的担当与自信。这不仅仅是法治的进步,也是舆论环境的好转。

网民观点摘录

  @wang谔谔:那这个警察也执法过度啊,拷起来就行啊,那膝盖压的,就差没把这女的勒死了。

  @-Levvv:第一个视频出来的时候,有人问:如果警方没有问题,为什么不放女生施暴的监控出来?就是心虚 女生施暴的视频放出来了,又有人说:这也不至于膝盖锁喉吧? 所以为什么没有事情要去挑衅警察呢?警察处理轻了说执法不力,重了就嘲讽“这就是人民公仆?”,好了坏了都由你们微博人民一概而论,真是又当又立!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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