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交警部门“乱象”频生 遭人民日报点名批评

2018-12-05 来源:中正舆情

网民观点摘录

  @清风柔云:这是职务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开除是行政处分!

  @光影无间:这不是一般问题,但又是共性。实则是执法人员违法问题,希望严厉打击,知道违法的代价。

  @myz1951:什么时候法律要因人而异了。一样的违法违纪,凭什么正式民警只脱警服,而辅警却要进牢房?

  @-免貴姓張-:行贿的就没点责任哦,装车超载本身就危险,开大车的说不挣钱,超载多拉挣钱就不顾别人的死活了?高速上超载货车出事儿有能刹住车的吗,一个巴掌拍不响,追究责任也得从根本上找。

  @篮球动图大全:交警有问题,就没人说这司机了吗?半年37次,也就是说有37次违规驾车。

舆情观察

  所谓“乱象”,主要有四。

  其一,一个货车司机在半年时间里,投拍辅警收黑钱37段视频,可见“收黑钱”行为之频繁,现象之恶劣。该情况也说明了地方交警部门存在着“系统性”的问题;

  其二,安阳交警系统悬挂的警示教育标语显示:民警收黑钱,一律脱警服;辅警收黑钱,一律进牢房。且不论最终的处理结果不与标语相符,同为“收黑钱”,为何民警与辅警的处理结果却有差异?可见,安阳交警部门内部管理存在着常识性的问题;

  其三,辅警利用职务之便“收黑钱”,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仅以开除手段处理,怎能教社会民众服气。此“乱象”中,安阳交警部门部门在官方回应中缺失了必要的判罚依据;

  其四,当地交通警察支队先一步发布的情况通报已经公布了调查及处理结果,但两小时后,当地公安局发布的情况通报却还是在说“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可见,地方政府在舆情应对上,缺乏最基本的联动。

  从舆情管理的角度分析此次事件,地方政府的舆情应对工作非但没能有效引导舆情走向,反而加大了事件的舆情风险。对于地方政府“无脑”的处理结果,人民日报都“不禁”发文批评,这也导致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对此,地方政府部门要及时就事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治,全面排查交警部门违法行为,纠正内部管理乱象。在舆情应对方面,要整合官方媒体资源,统一应对口径,完善应对内容,快速针对事件当下存在的风险开展后续的应对工作,避免次生舆情。此外,还要以此次事件为例,展开相关的舆情管理培训,以此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舆情应对能力。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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