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平遥2元醋贴“十年”标卖百元 景区“宰客”类现象亟待

2018-10-14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据新京报10月8日报道称,山西平遥古镇很多商家的醋都批发自当地的一家醋厂,批发价1.5元/斤,然后贴上“三年陈醋”或“五年陈醋”的标签,以3元到8元的单价对外销售。媒体记者随商家到醋厂商谈采购事宜时,发现醋缸里还漂浮着死苍蝇。廉价的贴牌醋、勾兑醋在很多醋店销售,有的稍作包装,就变成售价上百元的老陈醋,有醋商坦言“专坑外地人”,当地居民买醋都避开古城醋店。

  10月1日,新京报记者平遥古城一家名为“郭氏老醋坊”的店里看到,一壶3斤装的“四清醋”零售价为10元,约3元一斤。而郭俊酿造的醋标价为8元一斤,超过店内所销售四清醋的2倍。按照郭俊的描述,他在自家的小作坊里酿造好食醋后,会将醋批发给四清,“算是四清的代工厂。”

  10月2日,新京报记者来到平遥县四清醋业有限公司,一名负责销售的负责人表示,公司拥有自己的生产线,“不需要任何地方供货”,古城内的“郭氏老醋坊”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郭俊所说的向四清供货一说,完全是造谣。

  平遥县四清醋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的产品在平遥属于畅销货,古城内很多醋商也会在公司批发食醋去进行销售。无授权就贴牌销售的事情并非没有,上述工作人员称,“古城里面估计两三家是在贴四清的牌子销售。”

  该媒体爆料的“1.5元一斤的醋,贴上“三年陈醋”“五年陈醋”的标签,就能以3元到8元的价格卖给游客;而批发价2元一斤的醋,贴上“十年陈醋”的标签,就能以50元乃至上百元的价格卖给游客”等情况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官方应对

  1、展开全面检查

  据新京报消息,10月8日,针对平遥古城假陈醋事件,山西省晋中市食药监局与平遥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调查组,对整个平遥县范围内的食醋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多家无证生产及销售的商户被查处,此前报道中“醋缸中漂死苍蝇”的醋厂,也被现场查处,停业整顿。

  2、启动价格调查程序

  平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8日上午,调查组向平遥县发改局发函《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陈醋舆情密切关注的建议》,建议县发改局对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目前,平遥县发改局针对平遥古城内出现的低端醋卖高价等价格问题已展开调查。

  对于平遥古城内存在的食醋销售乱象,平遥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县的食醋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项目的监督检查。在生产环节,严查企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管理记录不全、擅自变更生产条件、产品标签不规范,虚假标识等问题,并明确生产企业严禁在生产场所之外销售散装食醋;在经营环节,严查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不全,销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无包装、无标签标识食醋等问题。

媒体评价

  检察日报:平遥假陈醋涉嫌多重价格违法

  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就是说,即便是放开价格的商品,经营者也必须诚信经营,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行为。但在平遥古城假陈醋事件中,一些醋贩把从其他厂家批发的低价劣质醋、醋酸等勾兑醋、机制醋等,虚假宣传为“纯手工酿造”“古法酿造”,欺骗外地消费者与之交易,不但涉嫌经营不诚信,更涉嫌价格欺诈。

  法制日报:别让假特产毁了真名胜

  随着平遥假醋被曝光,相信当地有关部门会掀起一股市场整顿和打假风暴,以给广大游客和消费者一个说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假醋风波必然会给当地的陈醋行业,乃至整个平遥古城旅游行业的形象、信誉等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这也就意味着,出问题的是平遥假醋,而受到连累,造成损失的却不仅仅是当地的陈醋行业。这也引发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如何充分培育和引导当地的土特产、旅游纪念品市场健康发展,让其成为发展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应该像现在的平遥假醋这样,成为当地旅游市场的一块伤疤,给当地旅游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影响和损害。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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