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乌龙”还是“漏洞”? “北流公交门”事件之舆情解析

2018-09-23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9月25日晚,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起公交车上猥亵女性事件。视频中一女子由公交车后部冲向后车门试图逃离,却遭一男子强行抱回公交车后排。期间女子大声哭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始终未进行劝阻。

  9月26日凌晨,认证为“知名科学科普博主”的微博网友@科学永不止步?将视频的截图等相关信息发到自己的新浪微博里,并配文称:“半夜看到这个视频,气的胃疼,公交车上这个女孩光着脚,没穿内衣,哭着让这个男子强制抱回后排。”该条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引爆”网络。​

  9月26日凌晨3点02分,名为“小36507”的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是在朋友圈发布视频的人,他称“视频不是我拍的 我在那群里保存的视频 然后就说我对我在朋友圈说的那些话 是我年少无知 我知道错了。”

  9月26日12时24分,资讯短视频平台@梨视频 发布视频微博称,广西北流警方告诉@梨视频 ,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也有小孩(女方年龄不够领证),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

  13时23分,@梨视频 再次发布微博,称广西北流警方详解#公交车上女子被猥亵#:不是强奸,当事双方在“闹离婚”,早上来过派出所。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官方回应

  1、9月26日9时47分,中山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中山 发布消息,称网传中山公交有人猥亵妇女,中山警方就此事正紧张调查中,结果将及时公布。

  9月26日13时13分,中山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中山发布调查消息,称视频中事件系因家庭矛盾,发生于外省(区)某地,并非中山。目前杨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9月26日 16时4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北流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称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媒体评价

  澎湃新闻:“北流公交门”:有乌龙,更有围观的正义

  手机摄像头在手,网络舆论介入公共事件的门槛更低了,也令公众对于道德、权利乃至法律的敏感性提高了。很多事情,不再只被视为家长里短、见怪不怪的“私事”,事件背后的问题经由网络舆论的审视、讨论被聚焦和提炼,也被赋予了公共性。

  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之后,“反家暴”的概念深入人心,甚至网友一定程度上比个别执法人员更敏感。并不因为两人曾经同居在一起,就将之视为“事实婚姻”,就将这样的暴力殴打涂抹上一层“合理性”,相反更坚决地站在了保护女性权利这一边,要求严格执法。这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层动力所在。

  现代快报:女子公交上遭“猥亵”无人阻拦,有一种伤害叫冷漠!

  9月26日,一段“公交上女子遭猥亵无人阻拦”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有网友评论说,“大家没上去,是因为夫妻闹矛盾……”这逻辑就等于,“是老公就有权利把人拖走凌辱吗?”退一万步来说,即使真的是“家庭事务”,当女方对外界发出如此明确的求救信号时,围观者难道就不应当出手相救吗?最热心的是网友,最冷漠的是路人。究竟是路人不上网?还是网友不在场?在键盘上喷千万句也无法真正制止恶行。只有更多人在面对现实中的恶时,真正拿出自己的正义感,哪怕只是简单地过问一句,或是悄悄打一个110,都有可能拯救一个受害者。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今天,你是冷漠旁观者,明天,你有可能被冷漠旁观。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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