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工程建成3年不通水:民生工程如何真正造福于民?

2018-09-20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阅读背景

  近日,媒体曝光,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一自来水工程建成3年,却一直不通水,当地群众仍旧无自来水喝。国务院督查组进驻甘肃后,有群众反映了这一问题,30小时就解决了。强烈反差引起舆论关注。

舆情脉络

  9月6日,《工人日报》发文称,国务院第28督查组在甘肃开展大督查行动中,有群众通过网络在“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中反映,甘肃天水秦安一饮水工程建成3年,然而一直没有水喝。督查组当即派出两名督查人员实地督办。秦安水务局当天上午就安排人员维修已损坏管道,当天下午就修通,第二天自来水就通道村里。拖了3年没解决的事,督查组督办后30个小时就解决了,如此大的反差,引起了强烈反响。

  舆情出现后,天水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类似问题,当地正在落实相关实施方案,2019年底天水农村供水率、质量和运用管理将全面达标,类似问题必须彻底杜绝。

  媒体披露,饮水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当地的“老大难”问题。秦安县地处甘肃省东南部,山多川少,村民为用水,曾经半夜守着石缝中冒出的一点点水,很久才能接满一桶。前几年,国家虽投入项目资金为村里修建了水窖,但窖水卫生状况不佳,村民仍然是靠天吃水。

  2013年起,秦安县把解决饮水问题列入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之一,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当作民心工程来抓。据报道,中山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之时,当地村民兴高采烈投工投劳,70岁的老人都参与到挖沟埋管的劳动中。村民们还省吃俭用缴纳了每户1200元的一户一表安装费。2015年,当地中山乡、刘坪乡等地村民终于盼来了牵挂已久的自来水。但项目竣工后,由于村干部管理不善,未及时反映供水管网损坏问题,导致3年来仅有几次间歇性供水。

  面对这一问题,当地群众曾一次次从县、到市再到省一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解决当地群众的无水之苦。而得到的回复有的说“尽快解决”,有的说“水卡没充费”,很多时候投诉、留言之后就再也无音讯。

舆情反馈

  《潇湘晨报》:烂尾3年的原因必须找到症结

  困扰村民多年的饮水问题得到了解决,当然是可喜可贺,但烂尾3年的自来水工程,仅仅通水还不够。在通水之余,更应该查查为何早已列入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之一的解决饮水问题,是怎样一步步沦为烂尾工程的。

  天水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问题必须彻底杜绝”。这样的表态当然很有必要,却略显诚意不足,因为对于这一问题,仅仅“下不为例”显然是不够的。如果不对过往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找到症结所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那就不可能产生威慑作用。如此,类似问题必然无法做到彻底杜绝,而且,就算饮水工程领域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样的弊病也会在其他领域重现。

  《检察日报》: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

  饮用水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离开了水,一天的正常生活都无法保证,更何况是3年。对于此事,如果仅仅以工作作风问题来看待,未免过于简单。连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提供到位,那不仅仅是人和作风出了问题,在制度的设立、执行或救济的某些环节中也一定存在漏洞。因为群众喝水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服务内容。

  事实证明,3年里群众“半夜守着石缝中冒出的水滴”吃水的难题,30个小时就可以解决。当地责任部门失职程度可见一斑。此事告诫职能部门和公务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绝不是纸上写出来的,是需要职能部门实实在在执行法律规定做出来的。

  东方网:民生工程要真正地造福民众

  心里不能装着百姓,再好的民生工程,都没有资格叫民生工程。民生工程的珍贵之处,不在于有没有“民生”两个字的名称,而在于是不是真正的造福民众。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落实?眼下来看,所有的诉求表达渠道都是十分畅通的,在一个提倡吸纳民意的时代,网络、微信、公众号、办事平台、公布的领导电话,诉求表达的渠道越来越便捷了。但是,要想实现民意与诉求的对接,只是有了畅通的渠道显然不够,关键要看“渠道那头的人”,心里是如何想的,有没有“为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情怀。一个小小的问题,村民反映了3年的时间,为何不能解决?

网民观点摘编

  网民普遍表达了对“拖了3年没解决,被督查30小时即通水”的失望,并认为应该追查责任人,对监管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蓝天:其实,只用对损坏的供水管进行维修,自来水就能流到家家户户去,这样的“小事”,竟被“不作为、不担当”的不良作风拖了3年,实在不应该。

  @慕艳慧售凹凸曼:这就是现实状况,不曝光永远看不见问题所在。

  @转圈晕:当地有关部门懒政、不作为,漠视民生,应该问责。

  @阿么:比3年没水更令人心寒的是30小时就来水,反差太大了。

舆情观察

  “3年到30小时”,从中可以看出,解决群众的用水问题,对当地职能部门来说,“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导致这一民心工程最终成了失去民心的烂尾工程。

  督查组进驻后,烂尾工程快速整改到位,对当地群众来说是件可喜可贺的事。但是,对事件产生原因的追问不能因此停止。这不是一天、两天发生或是一个、两个人造成的,而是一个耗时长,牵扯面广的“老大难”问题。其中,既有职能部门失职、敷衍塞责的原因,也有法规执行不到位、监管等环节出现疏漏的原因。

  现行《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用水安全责任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供水的监督管理。供水单位应履行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的义务。连续超过48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供水措施。此外,《条例》还规定,未按照规定时限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给予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事实却是,执行环节很不到位——村民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解决问题。结果都是“投诉、留言之后就再无音讯”,而当地的供水则是“3年来仅有几次间歇性供水”。与此同时,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上级责任部门均对此事没有任何回应或处理,直到国务院督查组到来,才彻底解决。由此可见,多部门均存在法定职责不履行的行为。

  目前,天水市水务局相关责任人已经表示,当地正在落实相关实施方案,“类似问题必须彻底杜绝”。这样的回应一定程度缓解了舆情。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表态解决群众的问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对之前一些人不依法、依规履职的行为进行追责和惩戒,给群众一个交代。从而告诫某些公务人员,做民生工程,要心里真正装着百姓,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忽视群众需要、放弃法定职责的公职人员,依法追责不会缺位。

  当然,督促职能部门履职,解决民生问题,不是靠一次督查或是问责就能一劳永逸,而是要有一整套持续的制度设立、执行以及监管环节为其作保证。只有这样,老百姓的诉求才能及时地被解决,有关部门与当地群众才能实现良性互动。倘若职能部门不履职、监管部门不惩处,所有的问题不曝光就不被发现,老百姓只能受着,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就会一点点失去,与群众的距离也会越来越远。同时,当地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调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将每一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群众有需求,政府有回应。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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