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被曝“官办企业”与民争利 舆论质问:严律之下违规企业

2018-08-10 来源:中正舆情

舆情概述

  8月9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称:近日,央广记者在河南滑县调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发现,介入到这一民事纠纷当中的企业,居然是滑县政府的“官办企业”。2015年以来,滑县林业局不但作为出资人,设立了多家经营性企业,而且,包括财政局、文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都在这些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该报道称,记者将涉事公司的11名主要人员名单与滑县政府官网上公开的各职能部门领导信息一一比对之后发现:7名董事都曾任或现任文广新局、规划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而3名监事也都是运河遗产管理处、国土局、审计局的领导干部。

最新发展

  8月10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发布后续报道,称该事件的起因是源于滑县城关镇西小庄村村民与原村支书兼村主任所办企业发生了一场土地租赁纠纷。而有政府背景的企业——滑县文森公司介入了这场纠纷当中,此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文森公司在没有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纠纷所涉及的、属于西小庄村集体所有的250亩土地上,动土施工。村民阻拦施工后,多名村民被滑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滑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对西小庄14名群众处以行政拘留

  同日,澎湃新闻、中国经济网等媒体以《河南滑县政府被指经商办企业与民争利,介入征地纠纷村民被抓》为标题,对该报道进行了转载。

相关规定

  1984年,《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对领导干部经商进行了明确禁止。2013年,总理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也指出,今后地方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投资办企业;同年10月,中央组织部再次下发文件明确,包括现职在内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或任职。

  另外,《公务员法》也以立法形式明确,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官方回应

  8月9日,滑县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媒体关于“河南滑县政府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消息发布后,滑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纪委监察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彻底调查,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对外发布。

舆论观点

  新京报快评:政府出资两亿开公司,要让各部门领导过足“老板瘾”?

  这些公司几乎都与城建、开发有关,所涉业务主要是市政工程、古镇开发、森林公园开发等。众所周知,此类业务多并非纯粹的市场行为,往往涉及政府投资、审批、招标等,由“官办企业”参与,也就变成了事实上的政府与政府做生意。这对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干扰以及市场化企业的排挤,显而易见。

  澎湃新闻:河南滑县,为什么这些干部又犯了“老板瘾”

  为官与发财,应当两道。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所在,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滑县政府的“官办企业”,在设立程序合规性上明显有问题。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出资人和股东都不符合条件。在本地设立的企业,各个部门都是“自己人”,或许只讲关系不讲法;可人家在深圳,同样设立了注册资本一亿元的金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呢。如此明显违法的“官办企业”,为何能够顺利设立,值得追问。

网民评论摘录

  @SH龍的傳人:如果报道属实,那么滑县的主要领导们该认真思考一下了,你们在这事件中充当什么角色?代表谁的政府?代表谁的利益?

  @房金旅时航:谁违法,谁买单。自己的损失,自己担。政府这是打着为民的名义,从中给利益团体牟利。

  @随心而行的张张张张张:想查清楚这件事是为谁谋利,就直接查企业法人是谁!直系亲属和哪个官员有亲属关系。一目了然!!多简单的事情!非得搞得这么复杂!

  @懒着想:请监察的同志们调查一下这文森公司不就全都清楚啦。只不过新闻媒体没有这个权利而已。希望上级领导能看见吧!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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