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关于摸底涉侨人员的通知

2021-05-11 来源:宁武县委统战部

  通 知

  为整合侨务资源,全面掌握全县侨情,了解归国留学人员及留学生家属情况,更好服务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团结和凝聚全县留学人员及留学生家属群体,加强信息互通、增进友谊,拟在宁武县建立侨联组织,更好地为全县转型高质量发展服务。宁武县委统战部将对归侨侨眷、侨企、华侨华人、留学生及家属进行调查摸底统计,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予以支持。

  一、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获取的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二、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主要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另外,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三、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四、华人是指外籍中国人的简称,专指华侨或华侨后裔加入或取得住在国国籍者。

  五、侨企是国内外华侨侨眷、归国留学生在本地创办领办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者或有相关线索者请与宁武县委统战部联系。

  宁武县委统战部联系方式:13835125482 18535026869

责任编辑:闫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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