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县域医卫一体化改革走上法制轨道 走出新路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要法规新闻发布会会场
“在今年5月、9月,进行两次审议并反复论证、数易其稿的基础上,今天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三审通过了《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11月27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如此介绍。
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山西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成果总结,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县域综合医改走出“山西路径”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他还多次强调,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要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出新要求。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明确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的具体目标。
医改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住县域这个基础和枢纽,从解决基层医疗资源匮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关键问题入手,高位推动以组建县级医疗集团为突破口、以整合县级医疗卫生资源为核心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走出了县域综合医改的“山西路径”。
改革施行4年多来,取得了基层服务量、基层服务能力、群众健康素养“三提升”和次均费用、自付比例、看病成本“三下降”的良好效果,“县强、乡活、村稳”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结构体系不断稳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明显增强。特别是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山西省县级医疗集团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助力全省确诊病人零病亡、医护人员零感染的“双零目标”实现,构筑起了牢固的基层医疗卫生安全防线。
这一经验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医改举措之一。2018年9月全国县域综合医改现场会在山西省运城市召开,以山西为代表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得到推广。2019年8月份,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山西和浙江两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对山西省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立法是深入推进一体化改革均衡发展、为县域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的现实需要
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主导设计、主抓推进的县域综合医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目前,这项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联动攻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和促进。
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立法确定为今年的重大改革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其列为今年的重点立法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多次就立法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指示。
为保证该法规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去年7月开始,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该项立法工作领导组组长的带领下,提前介入、指导推动该法规的起草工作,多次会同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深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医务工作者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并与同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的浙江省进行深入交流,还在北京召开了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参加的高规格论证会等。
法规起草过程中,有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卫生大健康、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思想,充分总结山西省一体化改革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的规定,用法规制度固化深化一体化改革实践成果,用体制机制变革激发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内生动力。
再次为全国医共体建设提供经验
“《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是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转型跨越式发展上蹚新路的重大举措,为深化一体化改革提供了立法引领与保障,再次为全国医共体建设提供了经验。”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波介绍说。
进一步构建县医疗集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进一步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同时,进一步做实远程医疗,依托5G技术,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县医疗集团和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专科联盟实现手术示教、远程诊疗,争取将远程诊疗直通乡村,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试点工作,依托县医疗集团统筹医疗资源,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基本配置、基本能力达标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就医环境好、服务能力强、群众信任度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认真督促落实《办法》关于乡村医生的队伍建设、薪酬待遇、收入保障以及退休养老的规定,稳定村医队伍,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联合医保部门建立健全按人头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分担机制,创新完善县级医疗集团医保打包改革,严格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引导医疗集团主动控费,催生医疗集团强基层和强预防内生动力。督促医疗集团继续落实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县级医院诊疗清单和县域外转诊清单。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降低无序转诊报销比例,巩固完善县域分级诊疗新秩序。
“与此同时,我们将广泛开展宣传,让《办法》中的好规定、好措施广为人知,让依法推进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用法、依法推进一体化改革的浓厚氛围,再谱我省医改新篇章。”张波说。
责任编辑: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