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连生主持召开忻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12月27日,忻州市长郑连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传达学习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研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经济组织管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河湖日常巡查、棚户区改造项目认证等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常务副市长赵志坚,副市长武宪堂、裴峰、安书田,市政府秘书长郭宝厚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举措,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地,努力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会议指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是执行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防控项目风险、调控投资运行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巩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成果,打造项目管理“六最”环境。
会议强调,统计工作贵在真实,一定要牢固树立统计工作的法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应统尽统;要深度解读数字背后的原因,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进一步优化统计标准和方式,增强对统计成果的运用。
会议要求,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推动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当地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要发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深入谋划当地的发展理念、思路、模式;要在落实规划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有关要求和制度,加强河湖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河湖健康,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要求,用足用活用好棚改政策,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遵守纪律,守住底线,依法依规推进棚改工作。
会议要求,要对今年工作进行回头看,搞好收尾工作,深入谋划明年工作,积极迎接各项考核检查;要高度关注民生事业,做好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守住安全底线;要加强队伍建设,履行好“一岗双责”。
会议还研究了中药产业发展与功能食品开发、城区供热补贴办法、推进住宅全装修、推进忻州海关建设、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忻州杂粮分中心设立、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和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336”规划以及人事任免等事宜。(杨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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