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对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抽检工作

2023-11-19 来源:忻州市卫健委

  舆情忻州11月19日消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工作,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23﹞21号)文件要求。近日,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市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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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底数,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人员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23﹞13号)文件要求的内容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共抽检4所托幼机构、4所校外培训机构、2所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进行了监督检测。

  本次抽检主要对托幼机构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标准值和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任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相关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负责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设施的投入,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合格的课桌椅和黑板灯具等生活设施,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用眼环境。

  下一步,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管和宣传力度,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管理,对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到位,持续跟进问题的督导整改,确保师生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武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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