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大气环境改善有效 今年首月获奖276万元

2018-02-28 来源:忻州网

   

 

  

 

  2月23日,山西省通报了11个地级市的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其中,忻州市获得的奖励资金为276.01万元。

  在1月份的考核情况中,综合来看,太原、大同、长治、阳泉、朔州、忻州6市获得奖励资金,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539.02万元;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5市被扣罚金,临汾市被扣罚得最多,扣罚资金达到 1466.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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