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医院一天连发两则重要公告

2020-02-20 来源:山青忻州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首先感谢您对于我院的关注和信任,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向来院就诊患者和家属做如下告知:

  1、请患者和家属在来院途中和在院内就诊时务必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所有来院患者及家属请自觉在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主动提供湖北及相关旅居史,不得隐瞒。

  3、就诊及住院期间严格限制陪诊陪侍人员数量,只限1人;住院部谢绝探视,提倡电话慰问。

  4、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门诊和急诊就诊路线做相应调整,部分诊疗项目暂停,请大家注意通知,按照标识标志通行,配合保安人员引导。

  5、建议轻症患者尽量就近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医疗机构就诊,择期复查患者与主管医师沟通后可暂缓返院。

  6、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报告:

  ①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②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③家属里另外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④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⑤以上任一条伴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及肺炎症状。

  7、我院发热门诊及各预检分诊处位置:上班时间预检分诊在门诊楼大厅一层下班后及节假日在急诊大厅一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忻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0日

  忻州市人民医院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请各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朋友及家属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积极配合我院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的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为此,我院2020年春节假期春节假日延长至2月2日(初九)。假日期间全天开诊。

  前来就诊的患者一定要加强自我防护,一定正确佩戴口罩,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门诊大楼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予以积极配合。

  为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我院门诊于2020年1月29日开始,近期主要以接诊危急重症患者为主,敬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

  为确保患者既陪同家属的就诊安全,从1月31号开始,我院住院部南出口,北出口;门诊大厅西出口,南出口,北出口;办公楼大厅,急诊大厅共设7个体温检测点。凡体温超过37.3度者引导至预检分诊处进一步排查。上班时间预检分诊在门诊楼一层大厅;下班后及节假日在急诊大厅设预检分诊。

  已预约挂号的患者如非紧急需求也请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您可通过以下途径退号,医院将全额退返挂号费。

  1、手机退号:通过健康山西及近医通预约挂号者,在就诊当日及之前均可在手机上通过原渠道退号退费。

  2、现场退号:可到各窗口退号。如遇特殊情况,待疫情解除后,我院将尽量解决未看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3、来自疫区已预约我院专家门诊的患者,请取消就诊并按上述告知途径退号,请自觉遵守隔离观察要求、或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报告:

  ①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②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③家属里另外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④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⑤以上任一条伴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及肺炎症状。

  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非常时期,我们的工作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大家健康安全,敬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谢谢!

  忻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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