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 应急处置预案

2018-01-24 来源:五寨新闻网

  五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五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计委下发的有关技术方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灵敏的监测系统,尽早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蔓延。

  2.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实施有效的卫生监督。

  3.属地管理的原则。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完成本部门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任务。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分级控制的原则。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发生、发展以及流行的强度和形势,进行分级预警,实施分级控制。

  5.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制定演练方案,开展实战演习;储备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疫情,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工作规范。

  6.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流行病学、预防控制措施、实验检测方法和医疗救治方案的研究,及时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治对策,指导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7.群防群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人人参与,形成覆盖全面的防治网络,使预防控制策略得到全方位落实。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需要,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计、农委、疾控、畜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发改、财政、经信、人社、民政、教育科技、市场监管、环保、住建、交通、公安、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五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治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县领导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定期会商研判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展趋势,统一指挥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研究决定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2.县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县领导组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负责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和县领导组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经县领导组授权,发布我县防控工作动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协同应对”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应对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开展医务人员临床知识和感染控制培训,加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运、临床诊断和救治准备工作;组织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开展情况以及疾病控制部门设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计划并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所需的检测和急救设备、采样车辆,防护用品、试剂和药品。

  (2)县畜牧中心:负责禽、畜间H7N9禽流感病毒的监测工作,分析研判动物流感疫情,开展异常情况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禽类捕杀、疫点控制等防控工作。加强进入我县活禽检疫监管,禁止已报告H7N9禽流感病毒阳性的活禽进入我县市场。

  (3)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迁徙情况的分析、研判和预警。同时,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4)县教科局:负责加强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和复课登记制度,加强学生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流动环节禽类及制品的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单位的检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防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的销售。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实施“一天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常态预防措施,减少活禽市场环境污染,减少病毒传播机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相关药品、中药饮片、消杀器械和防护用品的货源管理,保障临床诊治及防治药品的供应,加强防治药械、中药饮片、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6)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广电中心:负责及时报道国家、省、市发布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禽流感防治知识普及,防止社会恐慌。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进出县域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出入境运输中的防疫检查工作,防止疫区禽类产品的进入;加强对来自境外疫区运输工具的消毒,确保禽流感疫情不通过车船等交通工具扩散传播。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未经检疫部门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发现从疫区运输来的禽类等,则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强制扣押并进行掩埋。

  (8)县财政局:要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确保人感染H7N9禽流感检验监测、应急处置、医疗救助等工作顺利开展。

  4.各级医疗机构职责

  (1)县人民医院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

  (2)县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指导,疫情分析研判,监测结果认定,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指导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成立由涉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防控专家组和疾病防控队,随时听候指令,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高暴露人群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指导。

  (4)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科、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转诊制度。严格执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科学实施个人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

  三、队伍建设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建立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调高效的防控队伍。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县级预防控制、临床救治专家组,现场应急处置队及其预备队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的有关流行病、传染病和呼吸科等专家组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应组建相应的队伍,负责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的科学指导、人员培训及疫情的现场调查与处置。

  四、物资储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物资储备库,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并加强管理,适时更新、补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保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证及时、优先运送。

  五、培训演练

  认真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层层培训,重点做好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单位、监测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以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要依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不明原因肺炎演练方案,结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的提高。

  六、舆论宣传引导

  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大力宣传人感染H7N9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维护正确的生产、生活秩序。通过新闻媒介、张贴宣传画和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控知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防治氛围。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道德,在全县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全县建立统一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畜牧、林业、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和检疫机构负责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卫计局要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主动监测,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质量。

  (二)预警

  1.疫情预警。县卫计局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分析、预测预报的结果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的决策,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2.预警分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警的分级主要应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生的危险程度和疫情发展进程状况等基本特点,原则上分为A、B、C、D共4个级别。可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1)A级(绿色预警)。指我县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或我市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2)B级(黄色预警)。指我县人感染H7N9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且病例之间无流行病学联系。

  (3)C级(橙色预警)。指我县局部地区发生2例及以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4)D级(红色预警)。指我县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暴发,形成蔓延趋势。

  县政府、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根据县卫计局的建议,向全县发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绿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发布之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应急技术、队伍与物质准备,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卫生宣传等工作。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加强相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

  3.预警应急响应。当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分级标准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三)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畜牧和林业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机构。

  b.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c.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畜牧、林业行政部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医生。

  (3)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不明原因肺炎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2.报告时限和程序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八、疫情处置

  (一)病例确认

  1.病例定义

  (1)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版)》(国卫发明电〔2017〕3号)。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2.病例诊断和疫情确认

  (1)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病例定义,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在流行病学史不详的情况下,根据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特别是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以诊断。

  (2)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先由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初步检测,再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进行实验室复核,并由省级专家组会诊和确认。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实验室检测

  (1)流行病学调查。县疾控中心接到医疗机构报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对于单例病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对病例可能暴露的禽类饲养或交易等场所,应当采集禽类粪便、笼具涂拭标本等环境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对从病例和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同源性分析,明确是否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

  (2)实验室检测。当医务人员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应当尽早采集其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医疗机构应当尽快利用快速抗原检测试剂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并将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包装、运送等应当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各医疗机构采集的血清标本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将血清标本分别送省疾控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相关抗体检测。

  具体操作要点参见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

  (二)疫情应对机制

  1.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1)加强疫情监测报告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设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强化禽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要求就诊的呼吸道病人均需戴口罩,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具有流行病史的禽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集标本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畜牧、林业、交通、教科、公安等有关部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的,及时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县疾控中心制订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及时搜集县内外相关信息,科学汇总、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及时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严格按照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确定定点医院和集中留观场所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并向社会公示。定点医院要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治技术方案,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就近、便捷、相对独立的原则,确定本地密切接触者的集体留观场所,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确保人员、设施和相关隔离措施到位,做好人员入住准备。

  (3)重点场所的管理

  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校园管理,对教室、寝室、活动场所等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校(园、所)内外环境卫生。落实晨检制度,出现禽流感样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就诊。建筑工地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对新招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各类商业、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对电梯间、公用电话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

  (4)督导检查

  县领导组定期派出督导组,对辖区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2.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本阶段以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县领导组大力支持和协助。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Ⅳ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应急工作:

  (1)发生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组织疾病控制、医疗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疫情控制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隔离和医学观察,疫点的消毒等工作。

  (2)定点医疗机构接收患者,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等工作。

  (3)县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等进入疫情应急状态,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监测,强化督导,保证各部门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4)畜牧部门对市场禽鸟进行抽检,确定H7N9禽流感是否阳性,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行动。

  (5)公安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疾病监测。

  3.Ⅱ级应急响应阶段

  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工作。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Ⅲ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应急工作: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预防控制专家队赶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划定疫点(区)和实施管制的建议;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临床救治专家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指导临床治疗等工作。

  (2)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对疫点(区)及公共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要为防治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

  (3)关闭相关市场,立即扑杀市场内所有禽鸟,并进行彻底消毒,扩大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范围,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

  (4)启动卫生检疫站,在重要交通路口、车站对进出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疫检查,实施健康登记。

  (5)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地区定期进行消毒,宾馆、饭店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地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停业,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消毒、流调等工作。

  (6)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全面报道我县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和进展情况,为处置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职工及社区居民卫生知识普及。

  (7)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相关信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并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如职工发热,应去医院排查,单位领导不得要求发热的职工上班。

  (8)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专家组对疫情进展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与教育行政部门一起向县级政府提出停课或放假措施建议。

  (9)其他集体单位应要求员工做好自我体温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样症状,应停止上班,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0)县领导组派出督导组,对各项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督促检查人口密集场所防控工作。

  (11)请求市卫计委组织进行技术、物资、人员紧急支援。

  4.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在采取Ⅱ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再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征用社会资源(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凡是有条件的家庭,都要建立家庭隔离病房及时隔离病人。

  (2)县教科局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停课后应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

  (3)县公安局配合县相关部门停止各种人群聚集的大型活动,关闭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影院、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场所。

  (4)旅游部门劝阻取消和推迟县内赴疫区旅游,并对疫区人员来我县旅游进行适度限制。

  (5)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要严格执行入住人员健康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感染H7N9禽流感样症状病人,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启动疫情防控工作网络,防止疫情蔓延。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分组包片、责任到人的办法,将防控工作覆盖辖区全体居民。

  (7)关闭疫情范围内所有禽鸟市场,立即扑杀市场内所有禽鸟,并进行彻底消毒,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

  (8)当疫情流行传播进一步扩大,县内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已难以实施有效应对时,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要求提供支持。

  (三)停止执行预案

  经疫情防控专家组和医疗医治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经专家组风险评估,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计局报请市卫计委,并由市卫计委报请市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治。疫情解除后,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总结疫情及调查处理情况,报市卫计委。

  九、督查评估与保障

  (一)综合督导检查

  综合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队伍是否健全、法律与法规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是否到位、应急物资储备、总体目标任务进度、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演练组织情况以及工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全面。

  (二)奖惩

  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防控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主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或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向县政府申请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督导检查等各项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wu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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