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景区: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会议现场
舆情忻州4月17日消息 4月12日,记者从五台山景区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底,景区将对全区所有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自建房开展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力尚宏讲话
据了解,整治重点包括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用于租住的自建房房间采用隔断方式改变原有格局设置群租房或设置住人夹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疏散楼梯少于两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两个;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窗、广告牌和铁栅栏;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和其他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隐患等11类。整治分动员部署、摸底排查、治理整改、总结提升4个阶段推进。
景区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压实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场监管、规划国土建设、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当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同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治理日常督导检查,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全面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韩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