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27 来源:五台山云数据网

       2019年7月5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3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五台山景区中心区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砂石线49KM处对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安某峰进行检查时,发现安某峰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安某峰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人安某峰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安某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安某峰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于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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