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交警大队查获一例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27 来源:五台山云数据网

       2019年7月8日10时3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五台山景区广化寺附件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交通事故。接警员迅速通知附近执勤民警前往该路段疏导交通,并通知事故处理中心民警前往处置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取证,在对鲁D****P小型轿车驾驶员顾某祥进行调查时,顾某祥有意避免与民警面对面进行对话的状态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加之民警闻到顾某祥身上隐约有酒味,怀疑顾某祥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事故处理中心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人顾某祥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1.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驾驶人顾某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顾某祥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于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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