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要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组织部门要主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堡垒作用发挥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坐大成势,必须加强和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一是推行“月清单”制度和大走访活动。将每月所需完成的任务分领域分内容下发到405个基层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时间节点完成本月工作任务。同时开展机关干部“三送三看三促”大走访活动,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二是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尤其是对涉黑涉恶容易染指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上周,我们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摸排倒查不低于10%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奠定了基础。三是扎实做好“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我们认真汲取奈林村贿选案的教训,严格建立村“两委”换届期间信访台账,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在这次“两委”换届中63名本土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实现了“年龄低、文化高、素质优、能力强”的目标。同时我们采取集中授课、“请进来与走出去”等培训方式,举办372人的村“两委”主干领头雁培训。真正将村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战争。打赢这场攻坚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典型示范作用和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具体而实在地体现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一是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今年开设“党旗飘扬”电视专栏,目前已经播出三期,在全县各领域基层组织当中,选树打造优秀党员典型。用最淳朴的语言和最现身的说法引导党员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成为群众主心骨。二是实施党建示范点建设“一五六”工程。“一”是制定并全面落实好一个方案。即《神池县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是做好“五个一”的规范工作:制定一份支部工作指导清单,规范一套工作台账记录,明确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党建工作考核、督查体系,打造一支过硬的党组织班子;“六”是组织开展“党建+好班子,党建+好乡风,党建+好产业,党建+好环境,党建+好服务,党建+好创新项目”“六好”创建工程,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的建设质量。三是关心帮助重点人群。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等重点群众,党组织重点关注、真情关怀,并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为他们在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对刑满释放、改过自新人员,基层党组织也经常联系,加强思想工作和心理关怀,组织党员与也与他们一对一进行结对帮扶,引导他们回归正业、回到家庭、回报社会。
三、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是个系统工程,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我们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岗位承诺、坐班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积分管理、“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筑牢扫黑除恶“防火墙”。(贺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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