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刘某亮恶势力团伙案等6起案件成忻州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2018-09-15 来源:忻州公安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忻州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坚定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定的态度,最坚决的措施,重拳扫黑,专案除恶,集中治乱,严惩痞霸,始终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始终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打高压态势。

  忻州市公安局公布六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01忻州市公安局打掉以杨某为首的涉赌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忻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强有力的指挥下,通过指定管辖、异地用警、专案侦办,向黑恶犯罪挥利剑、出重拳,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成功打掉朔州市以杨某为首的涉赌恶势力团伙。

  2018年5月,市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交办的举报朔州市有涉嫌赌博的重要线索,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市局、直属分局、河曲县公安局民警成立专案侦查组,经过二十多天的不懈努力,于7月17日对长期盘踞朔州某偏僻山区以杨某为首从事聚众赌博活动的团伙集中收网。抓捕行动中,该团伙成员故意开车冲撞抓捕人员车辆,意欲夺路逃跑。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下,当场抓获54人,团伙主犯无一漏网。经查,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朔州市右玉县境内山沟内组织多人进行赌博,为了不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杨某花费高额工资雇佣多人,分工明确,给赌场放哨,为赌场运作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共对该团伙27名成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涉赌人员40名,破获开设赌场案件1起,伤害案件1起,非法拘禁案件1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起,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收缴赌具12套。

  目前,该案仍在继续深挖细查中。

  02定襄县公安局打掉王某峰恶势力集团

  定襄县公安局通过对忻州市公安局移交的线索深入核查,打掉了以王某峰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抓获全部涉案11名犯罪嫌疑人,现已初步查明以王某峰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等犯罪。

  经查明:该团伙2016年12月以来在定襄县以“软暴力”手段,结伙对欠债人采取尾随跟踪、纠缠、滋扰、留置家中住宿等手段进行骚扰、恐吓,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生活、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案共查获并扣押气步枪2把、转轮气手枪1把、各类子弹以及镐把、砍刀等作案工具若干。

  目前,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原平市公安局打掉冀某才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

  原平市公安局通过全面摸排线索及深挖工作,成功打掉以冀某才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人,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案各1起。

  经查明,冀某才与其妻顾某、大女婿樊某在原平市子干乡东荣华村长期横行霸道,2012年至2017年间,冀某才为控制本村土地灌溉,多次将他人建成的井房砸损,直至完全推倒无法修复。2010年5月,冀某才为索要债务,持械与妻子、女婿一同将冀某打成轻伤。2017年12月,冀某才夫妇因对本村土地确权之事不满,强行拿走村委部分土地确权表,并对村主任夫妇进行殴打,极大的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扰乱了当地的公序良俗。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4定襄县公安局打掉郭某伟恶势力团伙

  定襄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挖出以郭某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破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案件8起。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伟受雇于李某龙(某公司副经理),多次纠集其团伙成员采取聚众造势、滋扰、恐吓、辱骂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公司的业务欠款及郭某伟个人欠款,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5繁峙县公安局打掉侯某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繁峙县公安局经过线索梳理、深入摸排,打掉一个以侯某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3人,破获抢劫、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5起,扣押作案车辆两辆,查获射钉枪改装枪支一支。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侯某春自2010年以来,先后网罗前科劣迹人员、无业人员马某昌、赵某、冀某、赵某红、李某伟、李某军、郭某威、左某强、刘某东、徐某龙、刘某国、马某飞等人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在繁峙县城区及农村进行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影响恶劣。

  目前,该团伙3名成员已被法院判决,10名成员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6神池县公安局打掉刘某亮恶势力团伙

  神池县公安局在深挖犯罪中打掉以刘某亮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人,破获多起抢劫案、抢夺案、故意伤害案。

  经查明,刘某亮、王某才等人员均有抢劫犯罪前科记录,均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后,互相勾结,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来源,为筹措毒资,流窜于原平、代县、神池等地,选择相对偏僻的街道、乡村对携带首饰财物的妇女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案发后迅速处理赃物,换取钱财购买毒品,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团伙3名成员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gewe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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