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纪委监委“四个强化”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去年以来,宁武县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坚持“四个强化”,抓深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强化县委巡察办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着力发现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对12个乡镇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2条。
强化县纪委监委精准监督。始终把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第一课”,在全县14 个乡镇设立了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箱。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账》和《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纪线索台账》,编印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手册》,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考。严格推行一线监督工作法,委机关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乡、村一线进行走访调研,对全县81个深度贫困村实行走访全覆盖。建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志,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记录,总结工作心得。认真开展扶贫领域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组建了7个监督检查组,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对全县251个贫困村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47个,整改187个。其中违纪问题线索33条,办结23条,处理31人。
强化乡镇纪检干部巡村。制定了《关于建立乡镇纪检干部“巡村”制度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工作推进会,14 个乡镇纪委通过集中学习、调研走访等方式,建立了乡镇纪检干部巡村工作日志,进一步拓宽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视野。
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检查。成立了4个工作组,抽调派驻纪检组长对县委“3467”脱贫举措执行情况和各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4轮(次)的监督检查。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抽调派驻纪检组长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及工作效率情况展开督查,检查单位21家,发现问题23条,有效发挥了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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