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出台“三自一带”奖补办法全力助推脱贫摘帽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宁武县创新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贫困户“三自一带”奖补的实施意见》,通过对自主创业、自主就业、自主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能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扶贫企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奖补的方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动性,激发企业“带贫”的积极性,确保年底脱贫摘帽任务顺利完成。
自主创业奖补主要针对种植户、养殖户以及其他自主创业户,其中对贫困户自我发展种植业的,按当年种植收入给予奖补。当年种植收入在500元(包括500元)以上,按收入的1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500元。把土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小杂粮、露地蔬菜、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和观赏型农作物的,有流转合同并按要求种植的每年每亩补助贫困户150元,最高不超过1500元,通过土地流转种植其它农作物(有流转合同并按要求种植)的贫困户每亩补助100元,最高不超过1500元;对贫困户自我发展养殖业的,按当年养殖收入给予奖励。当年养殖收入在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按收入的1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1500元;对贫困户自我发展家庭作坊、商店超市、饭店旅社、交通运输等产业的,该项年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每户每年补助1500元。鼓励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对贫困户自主发展“农家乐”、开办旅游产品门店和将空闲房屋租赁或与他人合办“农家乐”的,给予2000至1万元的资金补贴。
自主就业奖补主要指通过自我努力,实现稳定就业或外出务工者,年收入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上的,按收入的1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500元。在易地移民产业园、服装加工园、扶贫车间就业的贫困户,考勤率满90%,得到用工企业认可的,满6个月后,前6个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满1年后一次性再补助500元。
自主脱贫奖补主要针对在脱贫攻坚 “双扶”(扶志扶智)工程中涌现的不等不靠、自立更生、勤劳脱贫的模范典型进行奖励,通过积分和奖励的方式在鼓励带动更多的贫困户通过自身的发展脱贫致富。
企业扶持主要针对扶贫企业,对符合要求的扶贫企业给予金融支持、资金支持和表彰奖励。其中金融支持指根据县级扶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量给予一定数额的产业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指对符合条件的扶贫企业,经审核批准,提供一定数量的低息扶贫周转金,并对企业每吸收一名贫困户稳定就业的给予每年奖补500元的奖励;表彰奖励指通过开展评比活动,评选出10家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年度奖励金额5—20万元。
“三自一带”奖补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自主创业的贫困户补助采取先报批、后奖补的办法,每年补助一次,10月底前补助到位。贫困户按照“户申请、村审核、张榜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自主就业贫困户申请奖补须提供用人单位相关证明。扶贫企业按照“企业申请、乡(村)核实、县审核(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委派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申请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自一带”脱贫模式的推广,将激发贫困户致富内生动力,创新脱贫路径,必将为宁武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梁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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