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实施脱贫攻坚“双扶”工程增强脱贫动力
2019年是宁武县脱贫摘帽之年,脱贫攻坚已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针对部分贫困户脱贫积极性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该县创新思维,主动出击,研究制定了《宁武县实施脱贫攻坚“双扶”(扶志扶智)工程积分奖励指导意见》,通过调动贫困人口的“志”“智”内因,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全力冲刺脱贫摘帽。
明确奖励方式,严格评比过程。“双扶”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乡村主办、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积分和奖励的方式带动群众的脱贫致富积极性。积分项目主要包括“自主脱贫”、“培训就业”、“卫生整洁”、“敬老爱亲”、“文明道德”,其中“自主脱贫”、“培训就业”项目只限贫困户积分,“卫生整洁”、“敬老爱亲”、“文明道德”项目所有村民均可参与积分。积分由村两委将考核五项内容具体量化成分,由村党支部组织成立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村民代表成员组成的若干检查评比组,逐户检查,逐项打分,每月评比一次,设置红黑榜进行张榜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减分奖惩,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加大“爱心超市”筹备创建工作力度。在有条件的村鼓励开设“爱心超市”,可通过与原有超市、门市或新开办的电商体验店、以物易物店等合并挂牌(人口较少的村可联办)等方式。村民获取的积分可在指定的爱心超市兑换自己需要的物品,“爱心超市”内所有货物都明确规定需要多少得分才能换取,得分户可携带积分卡(或积分证明)随时到指定的“爱心超市”兑换等值物品,“爱心超市”资金和货物来源于社会捐赠、帮扶单位捐献、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财政补贴。
积极推进精神扶贫示范村创建和“双扶”模范评选活动。精神扶贫示范村的创建通过与过去比、村与村比的方法,按照“乡推荐、县审核”的步骤,把在积分活动中组织有序、社会效果良好的村和人居环境改善较大、乡风文明明显改观的村,确定为精神扶贫示范村,给予表彰。“双扶”模范评选主要分为县、乡两级,乡级模范一般半年评选奖励一次,评选细则和奖励办法由乡镇组织实施;县级模范评选每年度评选奖励一次,由县“双扶”工程领导小组对乡级模范严格筛选,择优将最具典型示范的确定为“脱贫致富模范”和“精神文明标兵”,并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现金奖励。特别针对儿女给予贫困户父母赡养费的,不管是否评为模范,都按规定给予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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