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召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

2018-05-05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网

  4月27日,静乐县召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德新作重要讲话,政府县长王昕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四大班子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居民办党委书记,各乡镇乡镇长、居民办主任,各乡镇纪检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科室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霍俊波宣读了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自觉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下功夫加以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打好专项整治这场硬仗。

  会议要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推动三个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省委、市委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党员干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三个重点,统筹作出全面部署,既体现了聚拢拳头重点突破的战略思考,又体现了统筹力量全面推进的全局考虑。要按照县里已出台的三个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统筹工作力量,把握工作重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三个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政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要共同会商,逐案过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定位,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打掉“保护伞”,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会议指出,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注重系统治理,发挥整体效应,着力构建县乡主抓落实,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预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抓起,加快构建“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建设新成效巩固深化整治成果。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统一起来,对党员干部既要严格管理监督,也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关爱,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会议强调,要吃透精神,迅速贯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安排,迅速安排部署,认真传达贯彻,立即开展工作,迅速形成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重点、落实措施,切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结合起来,求真务实,廉洁从政,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从源头遏制腐败,从根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保护健康有序的建设环境和工作秩序。纪检监委部门要把实际工作和职能职责结合起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把任务分解好,把责任明确好,把工作落实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的查处惩戒,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段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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