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铁腕治污”捍卫冬季蓝天

2018-01-11 来源:忻州日报

  从2010年开始,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一直保持在290天以上,其中,2017年达到321天,PM2.5值在逐年下降。”在静乐县环保局,笔者接触到了这些让人倍感亲切的数字。窗外,是本地司空见惯的湛蓝,在冬霾易发的三九天里,这里的天空卓然不群。

  近年来,“生态”和“蓝天”已经成为静乐县的环境名片,而2017年空气质量的新提升,来自静乐捍卫冬季蓝天的“铁腕治污”行动。由监察、发改、公安、经信、环保、安监、住建、农委、财政、宣传等部门联手,紧紧咬住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治污工作。

  半年之内,18次专题会议,41次批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地调研,县级领导夜间轮流带队巡查,深入全县各乡镇、产业集聚区、重点排污企业、建筑工地现场办公,督促指导冬季秸秆禁烧、燃煤散烧管控、建筑工地封土、工业废气治理、饮食油烟整治、车辆尾气检测、黄标车淘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环保工作的大力度和高强度,保持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高压态势。

  一是严格扬尘管控。限期在全县范围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对城区及外延3公里裸土(不含农田)实施硬化或覆盖。二是严格企业管控。在指定时间内,全县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错峰生产的11家企业全部停产或限产。三是严格机动车管控。实行机动车限行禁行,严禁重型货运、农用车、冒烟黑车进入城区。四是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组织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县乡村三级散煤流通集中检查专项行动。五是严格重点区域管控。对重点区域工业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和别的污染排放进行全面排查、依规封堵。六是坚持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严格落实建成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并逐步向近郊及农村延伸。

  2017年,督促山西大远煤业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通过了全面达标自评估,完成了两座矸石山生态修复治理;淘汰黄标车43辆;淘汰燃煤小锅炉24台,以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配套除尘脱硫设施、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26台,新增集中供热户3811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3.7万平方米,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了22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93.2%。捍卫冬季蓝天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年伊始,静乐县立足新的起点,坚持绿色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落脚点,沿着绿色、低碳发展之路铿锵前行。(胡壮壮)

责任编辑:lid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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