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切实加强县直单位妇女组织建设

2018-04-13 来源:忻州日报

  近日,河曲县妇联积极响应省市妇联相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规范县直单位妇委会的通知》,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更好地带动广大妇女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为不断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求女性人数在10 人以上的单位要组建妇委会,妇委会主任应由政治思想过硬、组织能力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热爱妇女工作的女同志担任。已建立妇委会的单位要充实强化妇女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重视妇女工作,加强对妇委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积极探索单位妇女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在新起点上实现单位妇女工作的新发展。

  同时,要求妇委会要主动开展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一是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二是贯彻执行妇代会和妇联执委会精神,完成上级妇女组织安排的工作。三是推动并参与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反映单位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四是开展“巾帼建功”“家庭教育”“巾帼脱贫”“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关心解决单位妇女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问题。

责任编辑:gewe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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