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018-11-05 来源:河曲视窗网

  

  10月31日,河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政务大厅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名,因事因病请假12人,实到 19人,符合法定人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尚麒、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旭华、周明晓、吕星亮、赵眉才以及常务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瑛、人民法院院长贾赟、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各组成局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拟请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眉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计划及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计划及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河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河曲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上,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程浩宣读关于任彩娥同志免职的说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强宣读关于苗永旺同志免职的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贾赟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提请李渊等同志任免职务的说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强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提请苗占荣等同志免职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贾怀毅宣读了关于终止阿拉木斯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情况的审查报告。

  大会根据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人事任免表决办法,免去任彩娥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免去苗永旺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翟二跃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魏志忠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免去王美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田宇龙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苗占荣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张富生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董彩萍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郭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阿拉木斯同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上,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程浩宣读了关于对李渊等2位同志任职资格的审查报告。李渊、周晓丽作了供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审议。大会通过无计名投票的办法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情况,任命李渊为河曲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任命周晓丽为河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忻州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河曲县人大主任田尚麒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要提高自身素养,依法办案;三是要恪守准则,清正廉洁。

  围绕本次会议精神,田尚麒提出了几点意见。他指出,要继续深化监督管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努力提高预见性、科学性和均衡性。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方面的作用。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落实。

  田尚麒要求,要强化履职意识,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会议期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通过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人大常委会工作重心、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找准定位,选好专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视察等多种方式,推进问题的解决。希望大家忠实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以此次会议为起点,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为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gewe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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