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5月24日,繁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居清平在县老干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全县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圆满完成。
近年来,繁峙县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核定机要通信和应急等保留车辆编制,严格把控车辆公开处置工作,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节约成本,提高效能,建立与事业单位特点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用车制度。
一是坚持节约高效,保障公务。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全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
二是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不开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全县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切实搞好与事业单位工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统筹与衔接,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四是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车改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县直各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对本部门、本乡(镇)参改事业单位的车改方案进行审批,然后报县车改办备案。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平合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各部门和各乡(镇)要积极推动车改工作,确保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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