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0年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方案

2020-04-29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2020年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2020年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方案

  草地贪夜蛾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预警跨国界迁飞性重大害虫,具有适生区域广、迁飞能力强、繁殖倍数高、暴食危害大、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受害后可造成减产20—30%,严重时造成绝收。为加强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安全,根据《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农业农村明电〔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农业重大病虫防控指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间协调配合,保证草地贪夜蛾防控中的技术、组织、宣传、物资供给、交通疏导、经费等及时到位。综合协调应用多种防控措施,提高病虫防治效果,增强应急防控能力,推进统防统治,将害虫危害控制在防控指标允许损失水平之下,努力做到监测准确到位、防控及时有效、有害不成灾。

  二、防控任务

  按照严密监测、全面扑杀、分区施策、防治结合的要求,坚持早发现、快防治、严用药、少损失的“早快严少”的原则,对害虫适生区,全面准确监测预警,及时有效防控处置,确保草地贪夜蛾不大规模迁飞危害,确保玉米不大面积连片成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根据目前掌握的草地贪夜蛾发生和危害特点,各县(市、区)要抓紧落实好防控任务,全面监测虫情发生动态,诱杀迁入成虫,抓住低龄幼虫的防控最佳时期,选择在清晨或者傍晚,对达标防治田块实施喷药防治,将危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监测与防控措施

  1、监测预警。各地要在准确掌握虫情动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未来气象、生态条件,科学研判草地贪夜蛾发生趋势。5—9月,每15天发布1次害虫未来发生程度、发生面积和发生区域的预报预警或虫情动态信息,为农民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虫情信息报送 各地要严格按照首次发现即报制度,发现草地贪夜蛾虫情后,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时启动每日报告制度。要按照“全国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控信息平台”要求,及时填报监测调查数据和防控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实时共享。

  虫情调查监测 从4月1日起,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制定的《草地贪夜蛾测报调查方法》,在做好灯诱和性诱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以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高粱等寄主植物,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代县每县至少确定20个有代表性的田块从5—9月每3天进行1次定点、定田、定人系统观测,准确掌握成虫高峰、产卵数量、幼虫密度、被害株率,其余的县每县确定5—10个有代表性的平川地块,每三天进行一次系统观察,在玉米苗期、大喇叭口期和穗期,开展5次以上田间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确定防治区域及时间,同时密切关注该虫在其他植物上的发生为害情况。

  虫情应急处置 4月1日起,市、县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领导带班、全天值守、综合处置的应急值班要求,明确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做好日常特别是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报送、虫情及时处置。

  2、适时防控。按照“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的要求,以保幼苗、保心叶、保产量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以下综合防治措施。

  诱杀成虫 从现在起,一直到9月份,各地要在成虫发生期,集中连片使用灯诱、性诱、食诱和迷向等措施,诱杀迁入和本地繁殖成虫、干扰交配繁殖、减少产卵数量,压低发生基数,控制迁出虫量。

  扑杀幼虫 抓住低龄幼虫的防控最佳时期,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对作物主要被害部位施药,要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对分散发生区域实施重点挑治和点杀点治;对虫口密度高、集中连片发生区域实施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

  科学用药 各县(市、区)草地贪夜蛾防控领导组,要根据草地贪夜蛾防治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草地贪夜蛾应急防治用药推荐名单》目录,结合实际指导农民科学选药、轮换用药、交替用药,延缓抗药性产生。开展抗药性监测,及时更换抗性高、防效差的药剂。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既要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危害,更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3、体系建设。按照落实好草地贪夜蛾监测预警、防控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四个体系。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各级植保植检机构为草地贪夜蛾监测预警的实施单位,负责对辖区内草地贪夜蛾按照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和监测。按照全面监测、准确预报的要求,各县(市、区)应保证自动虫情测报灯不少于2台、每个乡镇监测点不少于3个,玉米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上的县(忻府区、原平市),保证每县有3台自动虫情测报灯、每个乡镇监测点不少于5个。全面监测虫情发生动态,诱杀迁入成虫,降低危害损失率。每县按照每1000亩至少布设一套性诱捕器的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各监测站点的布设和修缮工作。根据虫情调查工作需要,配齐配足植保专业人员,确保虫情调查全面开展,摸清发生动态,为预测预报提供基础数据。

  完善应急防治体系 按照提升草地贪夜蛾应急防控能力的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建应急防治专业队伍,应急防治队伍名单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在4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形成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整体防控效果。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市县两级要成立技术专家组,由本地植保、栽培、农机、气象等专家组成,组长由熟悉当地病虫害发生情况、防治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担任。技术专家组负责对本地草地贪夜蛾发生趋势研判、防控方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咨询,当好政府的参谋。专家组成员要在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控的关键时期,深入虫害发生区,参加虫情监测、技术指导和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智囊作用。

  完善物资保障体系 各地防控领导组要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农药、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对路农药和器械的生产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级财政要保证专项资金落实,根据应急防控工作需要,创新方式、简化手续,及时采购物资、购买服务,确保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忻州市草地贪夜蛾防控领导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应急、交通、农业农村、科技、科协、气象等部门为成员。各县(市、区)政府承担草地贪夜蛾防控的主体责任,组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组,负责对本辖区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草地贪夜蛾防控预案和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防控包联制度,层层压实责任。要把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

  2、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及时将防控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市级3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储备农药、药械等防控物资和虫情测报灯等监控设备的采买与购置,用于全市范围内草地贪夜蛾迁入和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编印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对基层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广大农民开展宣传和培训等。县级专项资金:玉米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上的县(忻府区、原平市),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玉米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下的县,不少于60万元。主要用于草地贪夜蛾应急防控药剂对路药剂和虫情测报灯、植保无人机、喷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的储备与购置,购买服务和宣传培训开支等。各地要按要求将防控农药、药械采购储备到位,并完成对现有植保机械的检修和保养。同时,要结合当地草地贪夜蛾实际发生情况,及时追加监测防控资金,全力保障防控工作开展。

  3、强化督导检查。各级草地贪夜蛾防控领导组要强化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适时组派有专家参加的督导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和资金到位等情况,评估防治效果,总结防治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监测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4、开展宣传培训。针对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各地要在5月底前编印1本技术手册、1张宣传挂图、1张明白纸,并及时将资料发放到村到户。防控期间,要通过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宣传防控技术及成效经验,科学指导防治。各地要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等,针对草地贪夜蛾识别、监测、防控等开展技术培训。5月底前,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3名植保技术骨干,每个村有2名以上能“识虫害、会调查、懂防治”的植保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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