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电梯劝烟案’依法推进公共场所控烟”研讨会
2018-04-03
来源:中国爱心公益网
原《瞭望杂志》副总编陈四溢指出,“郑州劝阻电梯吸烟案”作为一个个案,已得到公正的判决,但类似因劝阻吸烟引发冲突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却屡有发生,只是没有出现郑州案这样极端的结果罢了。中国有13亿人,吸烟群体约占三分之一。这样厐大的人群,如果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人人各行其是,冲突就会不断。常常听到公共场所因劝阻吸烟引发争吵时,吸烟者强调的理由:“吸烟是我的自由。你管得着吗?”这样的蛮横确实令人无奈,一言不合,很可能还拳脚相向。那么,用什么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或曰:用什么来划定“自由”的边界?上个世纪初,以翻译《天演论》广为人知的严复,还翻译过《论自由》。他把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实在很高明。所谓自由,就是划清群体与个体权利的边界。个人的自由以不能侵害他人的自由为边界。如何确定这个边界?那就要靠立法。法禁则止,法不禁则可。所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也要靠法律来保证。郑州案的最后圆满的结果,也要归因于郑州巿的相关立法。中国之大,吸烟者之多,要规范人们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靠一个一个城市立法,费时甚长,费力甚巨,既不经济,收效也微,是及早制定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的时候了。这是保护三分之二不吸烟群体的需要,也是实现“健康中国”理想的需要。事不宜迟,当断则行。希望尽快、尽早、尽好地完成这项造福国人的立法。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杨杰研究员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指出,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是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目前全国已经有18个城市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实施了室内全面禁烟,要求享受无烟环境已经是人们的普遍愿望,加快控烟立法进程,尽快制定颁发全国性的控烟法规已经成为大多数公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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