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2023-12-03 来源:山西日报

  舆情忻州12月3日消息 城乡垃圾治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2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已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

  近年来,山西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些农村地区采取积分奖励、实物兑换等方式激发村民垃圾分类积极性等,用地方立法形式对这些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有利于提升全省城乡垃圾管理水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刚介绍,从202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列支4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补助;各地也加快推动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太原等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阳泉、运城2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年建成投产。明年年底前,11个设区市将全面实现餐厨垃圾“全处理、零填埋”。

  会上发布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情况。该条例共六章60条,包括了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

  生活垃圾管理部分:

  规范了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制定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所);

  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考虑城乡差别,设专节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特别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部分:

  对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宋刚表示:“在2020年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下一步,山西省有关部门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同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侯琎)

责任编辑:侯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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