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舆情忻州10月12日消息 10月11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加快转型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七场发布会,同时也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场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小企业局、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山西证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新时代做好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举措,优化发展环境,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营主体倍增与提升活动的深入实施,民营经营主体更趋活跃。一是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山西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419.44万户,同比增长12.63%,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7.76%。二是创新活力持续增强。目前,山西省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4741家。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28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9家,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是规模质量不断提升。山西省百强民企入围门槛突破30亿元,8家企业入围2023年中国民企500强,1家迈入千亿营收阵营。
山西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并成立由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市两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制度框架上,形成了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30条、深化拓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23条、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8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3条等为支撑的政策架构,并构建起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一揽子政策体系。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持续创优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国家负面清单制度,针对能源、交通等6大领域准入准营及优化服务提出30条具体措施,积极打通制约民间投资堵点问题。建立按季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已分三批推介投资项目260个,总投资3693亿元,计划引入民间资本1844亿元。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目前,“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已覆盖省市两级及30%左右的县(市、区),全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共发布各类涉企政策2703条,上架可申报、可享受奖补事项406项。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深化“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在省级层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开展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推动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87.47亿元。
在强化要素支撑上,土地保障方面,今年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将实现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目前已储备“标准地”223块、2.86万亩。税费减免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最大幅度减征“六税两费”。1—7月,全省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13.77亿元,占全省总量的62.69%。融资支持方面,建立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评价工作机制,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截至8月底,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840.27亿元,同比增长71%;银行业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572.83亿元,较年初增长13.02%。
在深化政企对接方面,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企业家服务处正式挂牌,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制度,加强诉求受理、转办、跟踪、反馈、评价全过程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山西省各部门组织举办了“2023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创新年会”“津企山西行”“沪企山西行”“山西商会节”“晋商企业家节”等多场活动,积极助推政企沟通对接。
“山西历史文化厚重、区位优势显著、发展潜力巨大,有着能源资源、原材料产业、文旅康养、算力资源、政策红利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勇表示,下一步,将紧扣转型发展时代要求,巩固拓展发展优势,持续强化主体培育,积极推进创新驱动,不断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山西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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