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中院法官:做客电视台解读电信诈骗

2023-05-23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舆情忻州5月23日消息 为切实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预防电信诈骗的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本领。近日,忻州中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员额法官郝伟应邀走进忻州市电视台,做客《政策视点》栏目解读电信诈骗法律问题。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节目中,郝伟法官以忻州法院审判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为主线,通过详细案情和有关法律问题,积极向群众阐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见建议,引导群众主动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主持人:

  随着电信网络时代的发展,诈骗案件手段类型层出不穷,诈骗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的方式,编造虚假信息,不用接触到受害人就能诱使受害人转账汇款。电信网络诈骗无处不在,不论男女老少都有可能被骗。虽然我们国家不断加大打击、治理、宣传力度,但仍然有不少老百姓落入了骗子的圈套。为进一步强化群众的反诈防骗意识,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员额法官郝伟和大家聊一聊电信诈骗方面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

  郝法官,您好!

  法官:

  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

  电信网络诈骗一度猖獗,深深触及百姓痛点。近年来,您接触到的电信诈骗案件是不是也比较多呢?

  法官:

  对,比较多的。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发案多、损失大,上升快、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主要犯罪类型,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犯罪问题。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大力开展反诈防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44 件,468 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主持人:

  请郝法官介绍一下电信诈骗主要有哪些方式?

  法官:

  从诈骗案件发案方式来看,以网络诈骗案件为主,其次是电话诈骗和短信诈骗。从诈骗案件类别来看,以贷款类诈骗案件为主,此外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短信网络(QQ、微信、抖音、网页广告)传播诈骗信息,以低门槛发放贷款的名义吸引受害人,并且会假冒借贷APP、冒充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这也是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型中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其次,杀猪盘、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刷单返利,婚恋骗财,冒充电商物流客服以及虚假征信也是高发的诈骗类型。

  主持人:

  个案的以案释法是最鲜活、最易懂的普法形式,郝法官能否给我们讲一些发生在忻州的身边人、身边事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法官:

  好的。我给大家讲一起忻州法院审理的团伙电信诈骗案例吧。虽然涉案金额并不高,但犯罪传播快,受害群众较多,犯罪手段较为普遍常见,而且涉及罪名较多,很有典型意义。这起案件的基本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辛某东伙同被告人李某阳、辛某,通过互联网在抖音、快手平台上发布免费领手机视频,并将粉丝拉入QQ群,以免费领取手机需要支付邮费、海关报关费、保证金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告人辛某东还将上述方法传授给被告人文某翔等三人,该三人获得诈骗方法后,开始通过互联网实施上述诈骗行为。经查,该团伙六人在2020年8月份期间诈骗82人总计43059.62元。被告人薛某泽经被告人辛某东介绍,认识了安徽人“乐乐”,在“乐乐”的传授下,被告人薛某泽等四人于2020年6月初开始实施上述诈骗行为,被告人卞某彬等三人相继加入。经查,该团伙七人在2020年7月至8月份期间诈骗308人总计88614.8元。被告人张某旭冒用他人支付宝账号在飓风码商平台收款、转账牟利,并将上述方法通过微信群传授给被告人吴某聪、钟某锋等。被告人吴某聪、钟某锋明知资金来源非法,通过电脑、手机在飓风码商平台使用被告人张某旭提供的他人支付宝账号实施收款、转账牟利。被告人宋某超等四人通过互联网为上述非法资金转账。

  本案被告共有19人,其中辛某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旭等人,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钱款来路不明,仍然为他人进行转账结算,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辛某东、张某旭以牟利为目的,将已掌握的犯罪方法传授给其他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法院以被告人辛某东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他被告人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持人:

  免费领取手机的信息经常能见到,没想到背后有这么多套路。那么请郝法官通过这起典型案例,为我们分析一下如何防骗?

  法官:

  首先,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本案中的诈骗源头是免费领取手机的视频,这种信息我们通过热门APP和各种广告现在都经常能见到,但就这么一种屡见不鲜的诈骗手段,加上被告人之间的传授传播,在两个月时间有将近400人上当受骗。所以说我们绝对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各类领好礼广告。不贪心是最根本的源头和最主观的因素,而犯罪分子往往也是利用了受害者贪小便宜的心理有了可乘之机。

  第二、要慎用社交软件。大家要注意,骗子行骗沟通联系的主要渠道就是各种群,不要把陌生人拉进自己的生活群、工作群,微信群、QQ群里的不明链接不要乱点,特别是群里发的刷单、投资信息,一律不要理睬。这里重点提一下刷单诈骗,也是高发案件类型,我们平时看到这方面的广告、信息都特别多。刷单诈骗往往会以刷一单低价的商品作为幌子,并快速将承诺的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但千万别被这低价的、一次两次的返还所迷惑,这就是骗子获取受害人信任的基本手段。在赢得信任后,骗子会要求受害人继续网购刷单,以刷单商品单价越高佣金越高为诱饵,诱使受害人投入更多的本金。这时,骗子会开始找各种借口拖延支付本金和佣金,以各种系统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让受害人继续加大投入,最终造成受害人大额财产损失。

  第三、在防范被骗的同时,我们还要谨防成为电诈帮凶。我刚讲的案例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诈骗引流问题,这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形式。不法分子利用青年甚至在校学生涉世未深、识别违法犯罪能力不足的特点,通过求职网站发布招聘“客服”信息,以此方式诱导其从事相关非法活动。一些人认为帮忙转下账、帮忙推广链接就可以赚取一定的佣金,不是多大的事情,殊不知已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高发,不少被告人主观恶性并没有那么深,也是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此类现象较为突出。我们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务工,了解清楚工作内容及工作性质,轻松来钱快的工作往往设有陷阱。另外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为了贪图小利帮助实施电信诈骗。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还要加强社会责任感,如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主持人:

  像郝法官刚才讲到的微信群链接、刷单广告、免费领礼品、兼职招聘等等问题,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碰到的,在这里也希望每个人都能擦亮眼睛,谨防受骗。那么在预防电信诈骗方面,您还有没有需要为大家作特别提示的内容?

  法官:

  这里我想引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同志讲过的一句防骗要领,一共八个字,很接地气又切中要害,就是“要钱不给、给钱不要”。不贪图小便宜,切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是防骗防诈最根本的原则和最有效的方法。另外根据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类型和特点,给大家提几点常见的防骗意见:一是但凡涉及转账,借钱的问题,不论是亲朋好友,务必电话或当面与本人核实,确认后再实施转账,不要社交软件打字联系后就转账。二是若遇到网购退款,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可以先联系平台官方客服或在线联系网店客服及快递公司确认是否有退款或丢件损坏等情况;平台或快递官方客服正常情况下不会主动给你打电话退赔,或者添加你的QQ、微信等,一切操作都必须在正规平台进行,对方一旦让你操作转账或者在某不实平台借款来满足退款条件,均不要相信。这种因为退款登录钓鱼网站被骗取信息钱财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三是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理案件,不会通过互联网送达通缉令,更不会开设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及视频讯问的,并要求把钱款转到“安全账户”的“公检法机关”,一定是诈骗。四是办理信用卡和货款也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对网上的平台广告要加以甄别,不要贪图方便、心存侥幸。一切先行缴付手续费、保证金等,均为诈骗。切勿将个人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验证码泄露给他人。使用网上银行时,最好要安装一些必要的杀毒软件、防木马软件和网银安全控件。五是若遇到被骗情况,要尽可能固定证据,及时记下诈骗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QQ号、MSN码等及银行卡账号,并记住犯罪分子的口音、语言特征和诈骗的手段经过,保存好相关被骗转账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和追缴被骗款等工作。

原标题:忻州中院法官做客电视台解读电信诈骗法律问题

责任编辑:邢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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