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六中、十三中、师院附中、实验、北方招生简章集中发布!

2020-07-27 来源:晨报忻州

忻州师院附中初中学部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是一所民办完全中学,隶属于忻州师范学院。学校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92号。初中学部现有教学班级56个,在校学生3500余人。

  初中学部现有专任教师202人,学历全部达标,平均年龄38.6岁。其中,研究生学历25人,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47人;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2人;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35人;省级优秀班主任16人;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35人;市级优秀班主任16人。

  建校以来,在忻州师范学院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校秉承“做真实教育”的办学思想和“为学生健康发展导航奠基”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教育示范单位”“山西省示范高中”“山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西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公众满意办学单位”“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忻州市初中办学特色学校”“忻州市初中办学先进单位”“全国英语作文教学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子课题实验基地校”等50多项荣誉称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5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0]36号)和《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0]23号)精神,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忻州市、忻府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时序,依法依规依纪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巩固学校办学成果。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1.具有忻州市(含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的适龄生;

  2.跨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和本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生。

  四、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 职业高中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0]71号)文件精神,2020年秋季我校初一计划招生800人。

  五、收费标准

  忻州师院附中收费标准执行忻发改发[2018]237号文件规定。学费:6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按学期收取。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1.2020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纳入忻州市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8:00—8月4日18:00,逾期不候。

  3.报名方式: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

  4.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忻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忻州师院附中将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忻州市教育局组织于2020年8月5日通过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5.2020年8月6日—7日,忻州师院附中将集中为初一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及流程将及时通过学校官网(http:// fuzhong.xzt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6.2020年8月31日前,学校完成均衡编班工作。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将适时通过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7.2020年9月2日,学校正式开学。

  七、其它

  1.忻州师范学院及忻州师院附中正式教职工的直系子女可直接就读忻州师院附中并享受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2.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每学年末予以发放。

  3.依据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招录学生的父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经查实,忻州师院附中将取消该生的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或责令其退学转到公办学校。

  八、学校地址及咨询热线

  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92号

  乘车路线:乘202、203、305路公交车在师院附中站下车

  咨询热线:0350—3339780

  8672833 3339820  8672876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

2020年7月25日

忻州北方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北方中学),是2003年由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忻州市忻府区健康街10号(原忻州卫校校址),校园布局合理,建筑简洁整齐,绿化活泼丰富。目前,学校现有初一、初二年级40个教学班,教师273名,共363名教职工。北方中学以“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总目标,以“发展学生、成就教师、造福家庭、回报社会”为办学的基本理念,秉承“勤谨踏实”的校风,以“生存发展、求实创新、合作共赢”为治校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办学思想,致力于培养品格高尚有抱负、基础全面有个性、言行端庄有礼貌、心智健康有魄力的全面发展型人才。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忻州北方中学今年计划招录新生800名。

      招生对象

      1、具有忻州市(含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的适龄生;

      2、跨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和本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生。

      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审核标准,学费6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报名方法及时间

      1、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

      2、2020年民办中小学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每一名适龄生只能报一所市属民办学校和一所区属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3、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报名摇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全程录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上午8:00开始,至8月4日18:00截止。

      5、8月5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属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8月6日一7日,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方法及时间

      1、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2、8月25日前,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3、8月25日--8月31日进行开学前军训,9月1日正式上课。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来校时请务必携带 ⑴户口本;⑵小学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学籍号);⑶近期一寸照片2张。

      4、敬请家长持续关注招生阶段信息发布。凡被录取的学生,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缴费及注册手续,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

      1、为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事业优质发展目标,忻州北方中学将严格控制班容量,实现每班50人的优化配置。

      2、学校对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而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等“爱心助学”行动。

      3、忻州北方中学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达的《忻州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每一步都做到阳光操作、公正透明,且自始至终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全社会的监督。

       4、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通知》(忻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招录学生的父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经查实,忻州北方中学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3399291    3399296

忻州市北方中学

2020年7月23日

忻州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忻州实验中学是由忻州一中独立举办的一所民办学校,两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自1999年创办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发展学生、成就教师、回报社会”的办学理念,以“习惯良好、兴趣广泛、身心健康”为育人目标;积极推进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以“认真的读、精要的讲、有效的练、自主的学”的十六字教学方针为指导;秉承“学生有差异,学校无差生”的教育理念,在全面推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背景下,以“扬长教育”模式为特色,走多样化办学的道路。使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个体潜能和个性特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体验成功,实现成人、成才、成功的目标。

  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经典诵读引入课堂,用国学经典浸润学生心灵,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和锻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办学二十年来,忻州实验中学形成了高中20轨,初中10轨的办学规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被授予 “山西省示范高中”“山西省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0]36号”、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忻府教科字[2020] 23号”文件精神,现将忻州实验中学初中部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规模

  经市教育局批准,2020年秋季新初一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500名新生。

  招生对象

  1.具有忻州市(含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的适龄生。

  2.跨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和本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生。

  报名时间

  8月1日上午8:00—8月4日18:00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登录市教育局官网http:// jyj.sxxz.gov.cn的报名端口或忻州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xxzsyzx,微信名:忻州实验中学校)点击对话窗口下方“招生”进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如未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工作于8月5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交费注册

  凡被录取的同学于8月6日---8月7日到校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收费标准

  根据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审核批准,忻州北方中学收费标准为:学费6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学校设立播明奖学金,面向全体学生,受奖面为20%。

  郑重承诺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声明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通知》(忻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招录学生的父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经查实,忻州北方中学将取消该生的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或责令其退学转到公办学校。

  咨询电话及学校网址

      初中部招生咨询电话:

      13152900359蔡老师

      13152900312白老师

      13152900367梁老师

      13152900823王老师

      微信公众平台:sxxzsyzx  忻州实验中学校

      学校网址:http://xzsyzx.30edu.com   http://www.xzsyedu.net

忻州六中2020年初一新生招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 5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0) 36号)忻府教科字〔2020〕23号文件精 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忻州市第六中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领导组组长:马俊生  薄志伟

  招生领导组成员:尹  捷  刘凤霞  邓春园  郝龙胤 孙启明

  白一丁  刘丽英 董奇英(教师代表)郭艳(家长代表)

  招生办公室主任:尹捷(兼)

  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郝龙胤(兼)

  二、招生计划数:2020年度招录新生600名,12轨。

  三、招生服务范围

  (1) 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和平 街。

  (2) 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和平街。

  (3) 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 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5) 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区适龄生。

  四、招生程序及步骤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学。

  1. 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xxz.gov.cn/)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审核后,向学校分配生源。

  3. 学校对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

  4. 8月15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1. 房户齐全

  【条件】

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毕业证。系统审核通过后,到就读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 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原件、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并到就读学校审核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 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条件2】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 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父母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并到就读学校审核入学。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 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4.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条件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的,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已办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自然资 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9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岀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上述两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上述两类适龄生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相关材料由学校面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釆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指定学校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报名时除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 外,还须携带: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原件,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审核入学。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卢野中学、健康路学校(拟更名为健康西街学校)就读;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拟更名为团结东街小学)、云中路小学、播明中学(拟更名为忻州市第九中学)就读;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到东街小学、忻州八中就读。

  七、时间安排

  (一)6月28 日-7月3日,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新生信息釆集。

  (二)7月6日一7月20日,调整部分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并报市、区政府批准。

  (三)7月25日,未釆集信息的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新生进行信息釆集。

  (四)7月26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

  (五)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上午8:00开始,8月4日18:00截止。

  (六)8月5日、6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七)8月7日一13日,公办学校对系统未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审。

  (八)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 生家长或监护人。

  (九)8月25日—31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 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十)9月1日正式开学, 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八、招生咨询电话:3303393 3303104 3303991

  附件:1.忻州市第六中学服务范围地图

  附件2: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征迁房、扶贫移民安置房子女等情况的说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

  1.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 理费的发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统一到学校办理。

  2.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统一到学校办理。

  3.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岀具的租赁合同。

  4. 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 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 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 物业管理费发票。

  、户籍问题

  1. 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2. 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及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忻州市第六中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2020.7.26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忻州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忻府教科字(2020)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实际特制定2020年的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共招收300人。

  二、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学府苑适龄生。

  三、网上报名

  学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学。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审核后,向学校分配生源。

  3、学校对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

  四、招生条件、分类及办法

  第(一)类:

  1、房户齐全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系统审核通过后,到校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领取入学通知书: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小学毕业证

  2、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校面审时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小学毕业证

  ④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⑤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⑥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2)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少年,祖父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间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校面审时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小学毕业证

  ④父母双方在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⑤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到校面审时带《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类: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的,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少年,可以申请在​忻州市第十三中学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住证》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小学毕业证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已办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9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

  ②父母双方在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③小学毕业证

  ④《租赁住房协议》

  ⑤《房屋租赁证》(房管局)

  ⑥半年以上暖气、煤气、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票据。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上述二类情况学生报名申请。上述两类适龄生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相关材料由学校面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第(三)类: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住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相关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

  ②小学毕业证

  ③《网签合同》(《购房合同》)

  ④交全款不动产税票(购房票据)

  ⑤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五、时间安排

  1、7月26日学校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8月1日上午8:00网上报名开始,8月4日18:00截止。

  3、8月5日、6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4、8月7日—13日学校对系统未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审。

  8月7日上午8:30—12:00所有需要面审的家长持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名登记表》和《预约面试单》(准备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5、如有空额,8月13日符合摇号条件的学生到学校报名面审,至下午6:30报名截止。

  6、8月15日家长带户口本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面审地点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初中教学楼(高层)一楼。

  七、工作要求

  1、成立招生领导组:

  (1)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成招生领导组,校长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组,研究解决。

  (4)咨询和信访电话:张老师   0350-3121399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参与招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工作,严守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0.7.25

责任编辑:乔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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