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考中心:中考考生可报考5年制高职和中专
01录取原则和办法
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
1. 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包括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三二分段、职业中专三二分段、职业高中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录取在“山西省高职中专招生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高职、中专共设九个平行志愿,其中六个高职平行志愿,三个普通中专平行志愿。每个高职志愿设三个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普通中专不设专业志愿。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
2. 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单独划线。
高职、中专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将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按照志愿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
对某一考生投档时,依据该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由计算机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志愿院校有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到该院校,由院校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录取。
3. 职业中专备案。各职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由学校进行核实。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高职中专招生网上服务平台”,上传学生信息,省招考中心予以备案。
02录取工作安排
1. 录取时间安排。高职、中专录取工作在8、9两个月分三次进行,最后一次录取结束后,所有学校必须清档。每次录取分两批,第一批为高职,第二批为普通中专。各招生院校在10月下旬携带录取通知书到省招考中心现场办理录取手续。
职业中专学校(班)备案学生的信息上传时间为10月16日—10月18日,在10月下旬按规定时间到省招考中心备案。
2. 录取进度和要求。各市招考中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录取时间安排,确保全省录取进度统一。在每次填报志愿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处理院校提出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招办须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密码的重置、管理、咨询等工作。招生院校接到省招考中心投档信息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考生并加以确认,考生亦可主动与学校联系办理入学事宜。
3. 考生退档。考生被院校录取后,一般不予退档。确因特殊原因需退档的,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退档申请需附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经学校负责人签注意见并予以网上退档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志愿填报,未经录取学校批准不得退档。院校须对考生退档严格把关,妥善保存考生退档申请,以备查验。退档出现的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4. 院校上传和补报志愿。录取期间,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招考中心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退档考生名单及原因等信息。省招考中心将各院校缺额情况汇总后,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缺额情况,未录取考生可根据院校缺额情况,在“山西招生考试网”重新填报志愿。
5. 普通中专专业填报。各普通中专于10月9日—10月15日登录高职中专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填报已录取考生的专业。要认真做好每个考生的信息核对工作, 做到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无差错。各校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专业的填报和提交工作,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未按时提交者,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6. 普通中专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全部到中专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申请注册入学。考生第三次填报志愿开始后(9月14日),中专学校可进行注册生录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的《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注册入学学生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注册生信息,填写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所有注册生信息录入完成后一并上传,上传时间:9月17日—9月30日。
各校在招收注册学生时,须严格审查学生资格,认真审核学生的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退役士兵证、单位证明等证件。所有证件均须留存复印件,并由学校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按市分类造册,报省招考中心审核。
责任编辑:刘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