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交警“端午节”期间查获多起酒驾案件其中一人被拘留

2021-06-16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原平市交警大队获悉,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原平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6月12日至15日,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3天时间内查获多起酒驾案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现对其中4起酒驾行为进行曝光……

案例(一)不听朋友劝阻执意酒驾被查获

  6月13日晚23时42分许,在原平市京原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的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V***3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对该车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宁涉嫌酒驾,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张某宁向民警供述:当晚下班后,自己与1个朋友在恒泰城附近某饭馆吃饭,期间2人共喝了两瓶啤酒,吃完饭后自己不顾朋友的劝阻,执意要酒后开车回家,没想到自己行驶到京原路后被民警查获。

案例(二)离家近执意酒驾回家被查获

  6月13日晚22时36分许,在原平市京原北路庆义久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的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A2***7的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对该车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弓某军涉嫌酒驾,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

  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弓某军向民警供述:当晚自己与两个朋友在平安大街加油站对面一家烧烤店内聚餐,期间喝了二两左右白酒,喝完酒后打算打车回家,但觉着自己离家近,再者“端午节”肯定没有警察,结果自己刚行驶了200米后就被民警查获。

案例(三)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被查获

  6月13日晚23时11分许,在京原北路庆义久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0***E的小型普通客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对该车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徐某所涉嫌酒驾,随即民警对徐某所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徐某所向民警供述:自己当晚在平安东大街汽车站附近某饭店内和朋友吃饭,吃饭期间两个人喝了7瓶啤酒,吃完饭后觉得这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没想到行驶至京原北路庆义久附近被民警查获。

案例(四)酒后驾驶营运车被刑事拘留

  6月13日22时许,大队五中队民警在京原北路庆义久处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动。期间,执勤民警示意一辆由东往南行驶的白色欧拉牌新能源小型预约出租客运车(晋AD****6)靠边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做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由于该车为营运车,驾驶人郭某斌已构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郭某斌当天晚上去朋友家串门时偶遇酒场,考虑到还要驾车去干活,先表示不喝,但没经得住朋友“一顿劝”,心存侥幸地喝了一杯啤酒,结果驾车上路没多久就“偶遇”了交警检查…….现在郭某斌已是后悔不已,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表示眼看快端午节了,驾驶证被吊销了、“饭碗”也丢了,准备跑完今天就回家陪爸妈过节也过不成了!

  目前,张某宁、弓某军、徐某所三人分别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郭某斌实施饮酒后驾驶营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原平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一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也成为了目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症”。醉驾入刑以来,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一直坚持“零容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酒驾高发态势”。但是,总有一些驾驶人“漏网”,而事实上,很多交通事故就是这些漏网之鱼引发的,所以请大家切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靳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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