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查处
2021-05-0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原平市交警大队获悉, 2021年5月5日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车号为晋HV***7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涉嫌酒驾,马上就要经过S206上阳武路段,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指派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在S206上阳武执法检查站进行拦截,10分钟后,嫌疑车辆出现在民警的视线当中,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从车内散发出来,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不出所料,一经测试,驾驶员刘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刘某明所驾驶的车辆系营运车辆,随即民警将其连人带车扣押至上阳武交警二中队进行详细调查询问。
经过询问得知,刘某明与一块的朋友在路边小饭店里喝了二两白酒,明知自己饮酒后不能驾车,但是考虑到如果不及时把货物送到目的地会被老板扣钱,便抱着侥幸心里驾车继续行驶。被查获后,本人感到非常后悔,对自己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后,原平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刘某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