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交警大队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原标题:【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四例“多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各类违法抬头,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集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2020年3月17日22时30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平安大街棚户区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F***0小型轿车,经查该驾驶员叫苏某某,满身酒味,且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查询,该驾驶员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口头传唤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随后的案件调查中发现该驾驶员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尿液检测为阳性,后对其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1005,17121,5035,60351),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现以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处理。
在此次行动中,四中队民警还发现一辆无牌黑色大众桑塔纳牌小型轿车,经查该驾驶员叫王某某,未能出示驾驶证,随即口头传唤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比对查询,该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即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1005、1717),在随后的案件调查中发现,该驾驶员尿液检测为阳性,现已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处理。
2020年3月19日10时25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段家堡村附近执行例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黑色本田CRV小型轿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随即执勤民警上前拦截,经检查该驾驶员叫雷某某,且有酒驾、毒驾嫌疑,经呼气酒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4毫克,经尿液检测,结果成阳性,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对其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后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1718,17121、5035),涉嫌吸毒的违法行为以移交原平市解村派出所进行调查。
2020年3月19日11时13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原平市崞阳治超点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车牌号为晋HW***5的本田锋范牌轿车由南向北驶来,随后民警示意其停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驾驶员叫田某某,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查询,该驾驶员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即口头传唤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随后的案件调查中发现该驾驶员尿液检测为阳性,后对其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1005,5035),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现以移交原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处理。
酒后驾车会让人反应变慢,毒驾更是容易让人产生幻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各位驾驶员要引以为戒,切勿违法驾驶。原平交警在此希望社会各界勇于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25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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