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忻州原平交警当场查获

2019-01-19 来源:原平交警大队

  2019年1月10日10时36分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路检路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HCXXXX的小型普通客车从班村路口去往前沙城,行驶至永康路班村路口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五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违法代码:17121)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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