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忻州中院刑三庭获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舆情忻州6月28日消息 近日,山西省禁毒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表彰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50个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获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刑三庭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深入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毒品犯罪审判工作 推进法治忻州建设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始终保持对制造、加工毒品,提供制毒原料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同时,注重对零包贩卖毒品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的从严惩处,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终端”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对因吸毒、贩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坚持依法严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是综合运用刑罚,提升打击毒品犯罪实效。在对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缓刑适用条件的同时,还持续加大“打财断毒”力度,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规范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所用财物,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毒品犯罪调研指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采用调研指导、片区交流等方式统一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确保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规范毒品犯罪的刑罚量化标准,确保刑罚公正均衡。
四是突出重点保护,强化青少年防护力度。高度重视青少年在他人引诱、教唆、欺骗甚至强迫下容易走上吸毒之路,以及将新型毒品伪装成饮料、零食等危害青少年的问题。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进行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以及未成年人实施贩毒犯罪,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重判坚决处以重刑,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特殊关爱保护。
二、努力做好禁毒法治宣传 提高群众识毒防毒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禁毒专题线上宣传。充分利用中院新媒体矩阵,采用视频、漫画、普法栏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用身边案、身边人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二是积极开展线下普法宣传。组织专业法官干警到人流量较大的广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物品和接受法律咨询的方式进行现场宣传,引导群众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公民。
三是组织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对涉毒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彰显全市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发挥刑罚打击震慑和警示教育的功能。
四是召开涉毒案件新闻发布会。在世界禁毒日等节点召开涉毒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介绍全市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有力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宣传氛围。
三、压实禁毒责任 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省高院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进一步做好涉毒案件财产保全措施。在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积极主动对接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整理涉毒被告人个人财产及查封冻结情况,并在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财产保全措施,保障执行效果,彻底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侦查、检察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整改,有效加强源头治理,着力织密禁毒的“篱笆”。
四是结合全市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法律适用标准,完善毒品案件证据审查规则,提升办案实效,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