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摩托”不当车 酒驾依旧“驶”不得
2023-04-10
来源:忻州交警
舆情忻州4月10日消息 4月6日15时许,保德交警在沙保线附近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民警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而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生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身上带有明显酒气,便对杨某生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9mg/100mg。经核实,驾驶人杨某生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民警随即将杨某生口头传唤至大队,做一步调查。
经谈话和公安网核实,杨某生持C1驾驶证,其有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针对杨某生的违法行为,保德交警依法给予处罚。对杨某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或者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三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处以罚款15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别拿“摩托”不当车,酒驾、准驾不符“驶”不得!丨五大曝光行动
责任编辑: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