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一批酒驾、醉驾者被交警查处

2022-03-15 来源:忻州交警

  舆情忻州消息 3月7日,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日下午15时许,执勤民警在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红色小轿车在检查点前突然掉头逃窜,最终被执勤民警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驾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经鉴定,驾驶人向*东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8.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后续调查中,民警发现向*东在2016年因无证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处罚。2022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而向*东竟然屡教不改,时隔两月竟然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 向*东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视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向*东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月3日晚23时15分许,静乐交警在辖区羊圈坪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轻型货车司机引起了执勤民警注意,面对交警检查,驾驶人王某极力避免与民警面对面交谈。执勤民警察觉异样后,立即要求其下车配合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讲,自己是在县城朋友家喝的酒,大概在22时55分许,聚餐结束,由于时间较晚,自己走的又是乡村道路,认为应该没有交警检查酒驾,便驾车返回,没想到遇到了正在夜查酒驾的执勤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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