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校车要注意,忻州交警护出行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忻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近年来,校车的方便使用,不仅减轻了父母接送孩子的麻烦,更培养了孩子们的自立能力。但是作为家长,我们不能仅限于送孩子上车,还应该教会孩子如何去文明、安全地乘坐校车,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出行安全。
1. 上学等车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等候上车,等车时注意不要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2. 放学等车时,要按照老师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排好队伍等车,等车时不追逐打闹、不拥挤、不插队。
3. 车辆靠近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有序上车。上车时注意不要拥挤,不要争抢座位,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4. 乘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由于惯性的作用,车辆在刹车时乘车人很容易向前倾倒碰撞,进而会发生人身伤害。
5. 车辆行驶中不要把头、手、胳膊等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要服从校车驾驶人和老师的管理,不要打闹,不要起哄,也不要随意走动,更不能在车上写作业。
6. 注意不要在校车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颠簸和急刹车会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孩子有可能因为气管异物造成窒息甚至是死亡。
7. 最好不要坐在校车驾驶人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上,因为这个位置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不要与校车驾驶人交谈,以免分散其注意力。
8. 乘车时注意不要随意按动车上的按钮或者打开车窗。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校车驾驶人和老师的指挥,有序撤离事故现场。
9. 下车前,先看一下车辆周围有没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经过,防止突然下车与后面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车辆停稳后有序下车,切勿拥挤、争抢,防止跌倒、摔伤。下车后,注意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马路,横过马路时应该走人行横道。
10. 放学后,家长要提前到校车站点等候接小孩,防止小孩下车后脱离家长监护;要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上下学,在发现有“黑校车”上路运营或校车存在违法行为时,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校车运营环境。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31日
【校车小知识】
交警提醒: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不容轻视,不能心存侥幸,对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必须是符合校车使用标准的车辆,并且必须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标牌如何申领?程序是什么?都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规定,校车标牌的申领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第三十三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第三十四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填写表格,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责任编辑: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