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忻州古城国庆期间道路交通管制通告

2020-10-03 来源: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通 告

关于对忻州古城景区及周边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两节期间,忻州古城景区游客急增,人流、车流给古城交通造成很大压力,为确保节日期间景区道路通行有序、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去往古城景区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持有通行证的专用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施工车辆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除外)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时间

  2020年10月3日至10月8日

  时段:15:00—22:30

  二、管制区域路段

  (一)禁止驶入区域:以古城景区为核心区域,南至城南新街、北至光明街、东至云中东路(不含)、西至七一路(不含)。

  (二)分流管制区域:惠风街以北、长征街以南、云中东路以西、建设路以东的全部道路。

  三、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的各出入口,实行智能化管理和交通警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管制区域内居民自有机动车辆在管制时段禁止驶入。有特殊情况需要驶入管制区域的机动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持证通行,但不得在管制区域内停放。

  四、绕行路线

  禁行区域路段管制期间绕行路线:

  1、禁行区域南北方向通行的机动车辆,可绕行云中东路、七一路、建设路或慕山路。

  2、禁行区域东西方向通行的机动车辆,可绕行云中东路、惠风街、光明街、健康东街或长征街。

  3、新建路健康街至光明街段南北方向通行的机动车可绕行云中路、七一路。望广大市民在交通管制期间去往古城景区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乘非机动车绿色出行,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要模范带头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缓解古城区域通行压力,为外地游客的到来创造优良的通行环境。

  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2日

  原标题:​10月3日-8日忻州古城景区及周边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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