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七夕”浪漫夜 交警“约会”酒驾司机

2020-08-27 来源:忻州交警

  8月25日(农历7月初七)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七夕”情人节,同时也是酒驾醉驾易发高发节点。忻州各地公安交警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的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要求,周密部署警力,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防“七夕”期间“涉酒”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

  01 繁峙:酒驾被查,这个“七夕”可不浪漫。

  8月26日凌晨0点55分,繁峙县砂河镇富民路。周某饮酒后驾驶冀B1K***的小型汽车民警在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对一车牌号为进行检查,经采用呼气式酒驾测试仪检测,测得驾驶人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砂河中队对周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02 保德:两人心存侥幸,酒驾全被拿下。

  8月25日当晚23时许,保德交警花园中队民警在林涛大道路段设点夜查交通违法。一辆车牌号为晋H*****的小车吸引了民警的注意,驾驶人王某在排队等候过程中神色慌乱,民警当即上前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果不其然,检测结果为酒驾,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23时35分,该中队民警在同一地点又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民警拦停一辆晋H*****号牌的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党某面色通红,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

  人的心灵就像那几盏路灯一样,灯亮则明,灯暗则迷,我们的心灵之灯也一样需要擦拭与反省自己,方能让心灵不会黯淡,方能让头脑清醒一点,从而让明白是非。车祸猛于虎,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和您的家人,切莫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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