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系安全带 事故来时终是害
2020-06-03
来源: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当行驶中的机动车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或发生侧翻时,安全带可以牢牢将人束缚在座椅上,以免前冲或跌落车外,从而有效保护驾驶人和乘客免受冲撞,减轻伤害。然而,总有些人安全意识淡薄,不以为然。五台交警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及农村面包车此类违法的查处力度,下面曝光的都是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5月16日08时26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W914*农村面包车行驶至省道311线88公里瑶池公路县门卡口时,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5月16日15时45分,车牌号为冀FK769*的大货车行驶至五台县省道310线13公里(化桥公路主线卡口)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5月16日12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冀FT347*大货车行驶至五台县省道310线13公里(化桥公路主线卡口)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以上车辆驾驶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无论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在低等级公路,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凌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