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挂他人车辆号牌被重罚

2019-11-28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19年11月22日10时左右,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和平东街执勤时发现一辆晋HAXXXX号牌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该驾驶员常某出示证件时,仅有驾驶证,无行车证,在民警的追问下,常某谎称没有带,又仔细询问时,常某遮遮掩掩,说话前后矛盾,后民警将驾驶员常某带至大队进一步询问,经大队长张晋兰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和教育,驾驶员常某承认自己的摩托车没有上户,是个二手车,使用的车牌是从哥哥的旧摩托车上卸下来的,常某说是为了预防在路上被交警查住。民警对该驾驶员常某的摩托车及使用的车牌进行核实后,对他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指出其违法严重后果。

  目前,常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常某存在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忻州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驾驶机动车一定要遵章守纪,切莫心存侥幸使用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持续对辖区内的假牌套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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