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未办理临时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处扣车罚款又扣本
机动车不悬挂号牌上路,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实施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路口监控系统无法抓拍,驾驶员就会心存侥幸,肆意违章,不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逃逸后民警更是无法查找,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危害相当大。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大力气对此类涉牌车辆进行整治,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但还有一部分驾驶员为了自身方便,不去办理临时号牌。
11月13日上午9时40分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九原街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随即将该车辆引导至路边安全区域进行检查,该轿车驾驶员马某称是前几天刚从4S店买 的车,准备开车去太原办理牌照上户手续。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临时牌照时,驾驶员说没有办理过临时牌照,民警告知他说:车辆上路行驶必须要悬挂号牌,或者粘贴临时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是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应对当事人处以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马某懵了,说:“没有这么严重吧?我刚买的车! ”经过大队长张晋兰及民警的说服教育,驾驶员马某回大队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今天的教训太深刻了!
交警提示:新车上道路行驶要提前去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牌照,车主只需携带发票,合格证,保险,身份证即可办理,否则属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朋友要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涉牌涉证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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