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交警查处一起挪套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2019-10-17
来源:忻州交警直属一大队
8月30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忻金线路段巡逻时处置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协助事故处理大队清理事故现场时发现事故一方的奔驰牌轿车内还有一副车牌,后经轨迹查询,发现该车一直使用的是车内这副号牌。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赵某承认使用了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
9月30日,驾驶员赵某前来直属一大队接受处理,赵某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交警决定对赵某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收缴号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经了解,8月30日晚21时50分,驾驶员赵某驾驶晋A9DXXX的奔驰牌轿车载着弓某和另外一名随车人员前往西张乡某村办事,在半路上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使用了他人晋AV9XXX号车牌的机动车号牌,因不熟悉路况,在半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害怕交警查到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自己车辆的号牌更换回来,但最终未能逃脱交警的处罚。交警提示:遵守交通法规,是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先决条件,切勿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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